三十五(1 / 1)

這個人是不是騙子?就連這麼簡單的常識都不知道嗎?我一邊想著一邊解釋:“首先,就業性別歧視的基本含義是:就業性別歧視(sexualemploymentdiscrimination)即在勞動就業領域對不同性別勞動者的區別對待;其次,這種情況在社會上不是幾乎可以說是不少,根據這種情況,國家製定了相關的處理辦法:1979年召開的第34屆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我國在80年代初就成為這個公約的首批簽約國之一。雖然目前我國的法製不健全,用聯合國消除歧視公約對就業性別歧視的定義標準審視我國的法律和政策,可以搜索到諸多的違規之處:既有基於性別的就業年齡的區別對待,也有職業禁忌,以及人們對某些保護婦女的措施的排斥態度等。但是並不代表說這種情況沒有辦法解決。”

“哦?你有什麼看法?”他問道。

“這個就不是一兩句話就能說清的了。”我說道。

“那你是否可以係統地說一下?”

看來今天要是不說的話,他也不會放過我了。“好吧。第一,科學界定‘就業性別歧視’的法律內涵;第二,明確“就業性別歧視”的判斷標準;第三,設立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作為處理就業性別歧視的專門機構;第四,賦予被歧視者救濟權。當然同時要明確各方的責任,加大執法力度。這隻是我大概的設想。具體實施的時候應該是有比較多的注意點的。”我說完以後看著他。

“啪啪啪”,擊掌的聲音響起來。

“咦?”我驚訝地看著他。

他笑了一下,“不錯。”

“什麼?”我還是沒有明白,這是怎麼了?

“應變能力不錯。首先,我說‘我們要的是有經驗的律師’,你的回答我比較滿意,說明你是個會辯駁的人,這個作為一名合格的律師必備的,不是知道專業知識就可以的。而且,”他停了一下,“之後你提出的一些建議說明你的專業知識還是可以的。”

我現在才明白,“這麼說你是在……試探我?”

“錯!我隻是在考察你是不是有這個能力而已。”

“那麼,你現在的結論呢?”我抑製住內心的緊張,問道。

“結論是,你被錄取了。”

“這麼說,我可以在這裏工作了?”我欣喜地問道。

“對,明天開始你將和我們一起工作,恭喜你!”他伸出一隻手。

“謝謝。”我握住他的手。

“那麼,你明天就可以來事務所幫忙了。”他對我說道。

“好的。我明天會準時來報道的。”我開心地回答。

“好。再次歡迎你的加入。”

“謝謝,我很榮幸能成為這裏的一份子。”

一個人回去,回家我要對他說嗎?他會不會支持我呢?還是他仍然會繼續反對?

“少夫人。”不知不覺已經回到家了。

“哦。管家,淩波回來了嗎?”

“少爺說今天公司要加班,就不回來了。他讓我轉告您,讓您自己休息好。不用管他了。”管家恭敬地回道。

“哦,是嘛。”結婚第二天就變成這樣了嗎?還是他和我一樣不知道該如何麵對我們之間的關係?我要怎麼做?我們之間就隻能這樣嗎?為什麼總是不能達到理想的境界?即使是平淡的生活也好,至少不會這麼讓人覺得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