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1 / 1)

“這個案子不能下這個結論!”胡曼婷取出一份案子的材料,一邊遞給我,一邊說。

“那麼,胡老師的建議是什麼?”我盡量用謙虛的語氣說道,隻要沒有觸及我的底線,我是不會與她較真的。

“我覺得你不應該完全相信證人的供詞。你應該要從多方麵取證,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她“義正嚴詞”地指出。

“是,我會注意的。”我接受她的建議,這也是比較不難接受的建議。

“而且,你真的覺得你的當事人是無辜的嗎?接受這樣的案子不會給我們事務所帶來不好的影響嗎?”原來她是因為怕我官司打輸了,丟了事務所的臉。

“胡老師,我希望你可以相信我的能力。而且我的當事人是否是無辜的,這樣看法官根據證據來定。”既然不相信我,當初又為什麼要錄用我?

“我不是不相信你,但是你畢竟是第一次辦這樣的案子,將這樣的案子交給一個新人,真是不知道boss是怎麼想的?!”越說越過分。

這樣說還不是不相信我嗎?

“那麼,胡老師是要親自來指導這個案子嗎?”

“我?我還是算了。我還有很多大案子,哪裏還有時間來管這樣的小案子?”

“既然您這麼忙,那麼就請您將它交給我來做。您就專心地辦您自己的案子。”時間不夠還來管別人的事情?是不是真的沒有時間?

“我隻是關心你一下,畢竟作為一個前輩,我難道不能對你指導一下?”

“是這樣啊?”我露出了譏諷的笑容,真是忍受不了了,平時的案子急已經夠我忙的了,還要應付她!當我真的是沒事情做嗎?我不是來工作的嗎?為什麼我要在這裏陪她玩?“那麼,謝謝前輩您的指導了。”

她大概是注意到了我嘴角譏諷的笑意,麵子上過不去,“你這是什麼意思?我指導你是你的福氣。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受不了了,真是的!明天就要開庭了,她說的我都注意到了,為什麼不能讓我回家再好好準備一下,而是要在這裏陪著她周旋?我是怎麼了?難道就為了不多事就要這麼委屈自己嗎?為什麼要這麼將自己的真是性情隱藏起來?這樣下去,我將不是我自己了……我做的已經夠了,忍了這麼久已經夠了。

“就是字麵上的意思。”我回答了她。我原本以為她隻是一時之間對我有“指導的興趣”,等她覺得膩了就會忘記,沒有想到她對我的興趣竟然會持續這麼長的時間!我是來這裏工作的,我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我不是給你來當紓解壓力的工具的。

“你這是什麼態度!”她有些生氣了。

“那麼前輩您又是什麼態度?作為一個前輩您是在指導我了,但是你有沒有注意?您說的這些我都注意到了,而且我已經落實到實處。你隻知道自己是在指導我,但是沒有注意到我自己已經注意到了。”要是都等你來指導的話,我就沒有辦法呆在這裏了。

“那麼,你是說你不用我的指導了?”

“我隻是說您最好拿出一點我實際需要的指導。”我實話實說。

“你……你……”她的臉漲得通紅。我們的說話聲大了一點,大家都圍了過來,看我們有吵架的趨勢,有些人開始勸架。還有的人,在看好戲。有人說過,律師是“唯恐天下不亂的人”,我覺得在一定程度上,這句話有一定的道理,至少這樣他們會有機會為別人或者為自己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