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曄薇沒有想到過再次和沈傑宇相遇是在這樣的地方,在一家商場二樓的書店裏,人們用站著或蹲著的姿勢捧著自己的書靜靜的看著,有的人還在各個書架之間穿梭來回尋覓自己感興趣的書,書店裏除了翻書的“沙沙”聲別無其他。

曄薇初中的時候就沉浸在小說的世界裏,那時家裏的各個角落:床上,桌子上,甚至馬桶蓋上…

…都放著幾本小說。那時風靡饒雪漫,明曉溪的小說,而曄薇酷愛看這兩個文學巨頭的書。每每她們倆一出新書,曄薇第一個就衝到這家書店購買,也算是忠實讀者了。曄薇如今22歲了,什麼都變了唯獨看書的習慣仍然沒有變。這家書店還有影音專區,明星的專輯、電影也有售賣。

曄薇走到專輯架,來回踱步看著一張又一張新上市的專輯。“現在的專輯包裝是越來越大了,像塊鐵餅一樣似地”曄薇喃喃道。“小姐,林肯公園新發的專輯這裏什麼時候有貨?”一個低沉有力的男聲從結賬台傳來。

林肯公園?曄薇還記得這是沈傑宇初中的時候最愛的一組搖滾樂隊。曄薇聽的林肯的第一首歌就是沈傑宇推薦的,那首《

In the End

》,曄薇第一次聽搖滾類型的歌,節奏不錯。“你確定他們是在唱歌而不是在狼嚎?”曄薇皺了下眉頭,問著身邊的人。“為什麼他們唱的我聽不懂?”她繼續皺著眉頭。

“豬,你懂不懂什麼叫搖滾,他們是在用自己的感情詮釋這首歌,那麼沙啞那麼有力的一首歌竟然被你說成是在狼嚎,還有為什麼他們唱的你聽不懂?因為你是豬,豬隻會吃、睡、當然聽不懂。”“沈傑宇!!!”……

曄薇想起那個片段,嘴角微微上揚,原來喜歡聽狼嚎的人那麼多。“這位先生,他們的新專輯到明天有貨,您可以明天來購買。”服務小姐微笑並有禮貌的說。

曄薇別過頭去,仔細觀察這個男子的背影。他穿著寬大的黑色T-SHIRT,寬大的牛仔褲,淩亂的頭發。風塵仆仆的樣子,似乎是剛起床不久忘記打理頭發。“好,謝謝。”男子轉過身來正準備離開,看到許曄薇的時候愣了一下且停住了欲走的腳步,而曄薇看到這張熟悉的臉,手裏的那張“鐵餅”哐當落地。售貨員小姐聞聲而來,“小姐,請您不要隨意動我們店內的商品,若有什麼東西損壞我們也不好交代”售貨員小姐用既嚴肅又不失禮貌的語氣和許曄薇說道。

曄薇的神情凝滯住了,再回頭一看,那個男子已不知所蹤。她環視著書店,卻再也看不到他的身影。沈傑宇……是他,是曄薇想了整整7年的人。她以為她忘的差不多了,她以為隻要聽不到他的消息就能漸漸淡忘他。闊別7年,當那個男人又出現在她的麵前,這一切卻又變得不堪一擊。她忘不了他,她也沒辦法忘記,他占據了她心中所有的位置。曄薇不知道她是怎樣回到家的,就好像是一場夢。“開始總是分分鍾都妙不可言,誰都以為熱情它永不會減……”

手機鈴聲響起,顧不得發呆了曄薇沒看來電顯示就接起了電話無力的應了聲“喂”,“……”“喂?哪位”“…………”“嘟嘟嘟嘟嘟嘟嘟……”掛斷了。

應該是打錯了吧,經常發生這樣的事,所以曄薇並沒在意。曄薇走到廚房,倒了一杯白開水,接著又打開冰箱拿了一盒抹茶蛋糕。

走向客廳,把東西一一放在茶幾上。打開電視,隨意的調換了幾個頻道。曄薇煩躁了,似乎7年來的平衡被沈傑宇的再次出現給打破了。想想也是,喜歡Linkin

Park那種狼嚎式唱法除了沈傑宇那個異類還會有誰?家裏的書櫥裏還有沈傑宇初中的時候借給曄薇的一本《吸血鬼日記》,她記得他還喜歡吸血鬼。那時候他的□□空間相冊裏麵都是關於吸血鬼的照片,血腥至極。現在的曄薇恨不得想把這本書給撕了,然後再瀟灑的像偶像劇裏演的那樣扔到天上,飄飄揚揚。曄薇累了,她平躺在沙發上,閉上眼睛,那張臉又慢慢的浮現腦海裏,清晰無比。

陳奕迅的《十年》裏麵唱的那句,“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隻不過如今許曄薇和沈傑宇連朋友都不是。

月朗星稀,曄薇失眠了,因為沈傑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