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章 宋玉對楚王問《楚辭》(2 / 2)

荀子在《儒效》中闡述人的等類:有思想上沒有去掉私心雜念,卻希望別人說他公正的人;有行動上沒有去掉齷齪卑鄙,卻希望別人說他品德善良的人;有愚昧無知,卻希望別人說他知識淵博的人。思想上抑製私心雜念,然後才能一心為公、正直不倚;在行動上抑製放縱的性情,然後才能使個人的品德善良,仁愛別人;有智慧而又好問,然後才能學到更多的知識,才能多才多藝,能夠做到公正、善良又有一定的才幹,就可以稱做小儒了。思想上習慣公正,行動上習慣於善良,智慧能通曉各類事務的基本原則,這樣,就可以叫做大儒了。

如果一個人有私心雜念、齷齪卑鄙、愚昧無知的特征,就說明這個人在某種程度上不能做到“適中”“適當”。所以孔子說:“中庸之道之所以不能暢行,我知道其中的緣故了,聰明的人常常超過中庸之道,而愚笨的人又總是達不到;中庸之道之所以不能明曉於世,就是因為賢能的人常常超過它,而不肖的人又達不到。”所以在這一點上,荀子的思想和“中庸”思想也是有共通之處的。都是要求人們在立足自身的前提下,擯棄那些私心雜念、齷齪卑鄙、愚昧無知,在為人處世中切實實行“中庸之道”,做人做事都要符合自己的身份、角色。

明代嘉慶年間,有一個叫李樂的人,此人為官清正廉潔。有一次他發現科場中有徇私舞弊的情況,按他的性格,他當然看不過去,於是立即寫奏章呈遞給皇上,希望皇上出麵整治這股不正之風。可是皇上不予理睬,他又上朝麵奏,結果把皇上惹火了,以故意揭短的罪名,傳旨把李樂的嘴巴貼上封條,並下令誰也不準去揭。封了嘴巴,就不能進食,無疑就是判了李樂死刑。這個時候,旁邊的一位官員走到李樂身邊,不分青紅皂白,大聲責罵:“君前多言,罪有應得!”這個人一邊大罵,一邊叭叭叭地打了李樂幾個耳光,當即就把封條打破了,掉在地上。

皇上見此情景,很生氣,可是這個人又是在幫他責罵李樂,皇上當然也不好怪罪他。其實,打李樂耳光的人就是他的學生,在這關鍵的時刻,他馬上換了個角色,“曲”意逢迎皇上,巧妙地救下自己的老師。如果他不顧情勢和身份犯顏“直”諫,非但救不了自己的老師,恐怕連他自己也會被連累。可見,為人處世身份要變,就要變得巧妙,不守不行,死守也不行。

孔子說:“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就是要求人們注意在身份地位,不能超越自己的能力的限度去做自己不該做的事,在孔子看來,一個人堅定信念,持守正道,才能幫助君主治理國家。天下有了道德、政治開明的時候,那就出來做官,治理百姓;天下無道,黑暗殘暴,那就閉門讀自己的書,不為暴君出力。國家有道開明的時候,如果自己還是貧窮卑賤,那一定是自己沒有盡力宣揚教化,傳播文明,這是可恥的事情。國家沒有道義,暗無天日,而自己反而富裕顯貴,這一定是自己出賣靈魂,褻瀆人類文明聖潔,這更是可恥啊。

所以說一個人要善於根據外界環境的變化,適時地調整自己的身份和社會地位,不能為了自己的私利,就可以做出齷齪卑鄙的事,不能出賣一個人的尊嚴和人格,隻要做好那些符合自己身份、角色的事,那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