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1 / 1)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論語·衛靈公》

子貢問道:“有一個字而可以終身奉行的嗎?”孔子說:“那就是‘恕’吧!自己不願意的,不要加給別人。”

“恕”是一種推己及人的情懷。一個內心懷有仁德的人,即使不能成全別人,起碼遇事不能給他人下套子,自己不願意幹的事,不能推到別人頭上,把麻煩和痛苦轉嫁到別人頭上;而應該在替自己打算的時候,也設身處地地替別人想一下。能夠做到這一點,並且能夠堅持,就可以算得上心底有仁義了,能讓自己在任何人麵前都問心無愧,活得光明正大,活得舒心自然。

孔子關於“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思想,包含著極為豐富的內容。對於為政者,孔子反對“居上不寬”,要求對下級“赦小過”。上級要根據製度規定的職責範圍使用下屬,不要逾越,為政者使用民力時,應像祭祀天地祖宗那樣慎重、虔誠,不要輕率妄為,這些都是對為政者行恕道的基本要求。對一般人而言,要求“躬身自厚而薄責於人”,即多自責,少責人,以及貴人而賤己,先人而後己等等,都是“恕”的體現。

據《貞觀政要》記載:在貞觀四年,唐太宗李世民有一次與臣屬魏征談皇帝的行事原則問題。李世民說:“擴建修飾宮殿屋宇,遊玩觀賞池台,這是皇帝所希望的,但不為百姓所希望。帝王所希望的是驕奢淫逸,百姓所不希望的是勞累疲憊。其實,勞累疲憊恐怕是人見人棄的事;孔於曾經說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看來勞累疲憊的事,確實不能施加給百姓。我處於帝王的尊位,富有天下,處理事情都能設身處地,才真正能夠節製自己的欲望。如果百姓不希望那樣做而硬要做下去,一定不能夠順應民情。”魏征說:“陛下素來憐恤百姓,常常節製自己去順應民情,臣聽說:‘拿自己的欲望去順應民情的就會昌盛,勞累百姓來娛樂自己的就會滅亡。’隋煬帝貪心無厭,專門喜好奢侈,每當有關官署供奉營造稍不稱心,就用嚴厲的刑罰處罰。上麵喜好做什麼,下麵必定做得更厲害。上下爭相奢侈放縱沒有限度,終於導致滅亡。這不僅是史籍有著記載,也是陛下親眼看見的。陛下如果認為欲望滿足了,那麼現在不僅僅是滿足了,而是應該節製欲望了。如果認為欲望還不能滿足,那麼再超過這樣萬倍也不會滿足。”太宗說:“你講得很好!不是你,我豈能聽到這些話?”

有一年,公卿大臣上奏說:“按照《禮記》,夏季最末一個月,可以居住高台上築成的樓閣。現在夏熱未退,秋季的連綿大雨才開始,皇宮裏低矮潮濕,請陛下營建一座樓閣來居住。”下屬們巴結皇上,不可謂不用心良苦,要為李世民修建一座避暑的行宮,還引經據典,搬出《禮記》來,李世民見到奏章後說:“我患有氣喘病,哪裏適宜住低下潮濕的地方?修一座行宮避暑,按理說也不為過,但是如果同意了你們的請求,浪費實在多。從前漢文帝準備建築露台,為愛惜相當於10戶人家財產的費用,就不再興建。我德行趕不上漢文帝,而耗費的財物卻超過他,難道說得上是作為百姓父母的國君的德行嗎?”盡管公卿再三堅決奏請,李世民始終沒有答應。

李世民是通過節製自己的物欲來體現“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恕道的。其實遵循恕道並不僅是此一項,能夠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對別人合理的欲念予以理解,對別人的過失施以寬容等等都是“恕”,或者說都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種美德的延伸和擴展。

清朝康熙年間,官至文華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的張英,有一天接到母親自安徽桐城老家寫來的一封信,信中訴說家裏正準備擴建院宅,卻因地皮問題而與毗鄰而居的葉家產生了矛盾。因為葉家也想建房造屋,因此兩家相持不下,水火不容,信中隱約有要求張英用名位官威來壓服葉家的意思。

張英看完信後,沉思再三,急就了一首詩來勸他母親。詩是這樣寫的:

千裏家書隻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

萬裏長城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

張英的母親和家人見信後,深明義理,馬上主動地把將要砌建的院牆讓後三尺。葉家的人知道情況後,愧疚之餘,也立即把正想修建的院牆退後三尺。因此,張葉兩家的院牆之間,就形成了一條六尺寬的街巷。此事一時之間傳為佳話,至今在桐城尚有被人所樂道的“六尺巷。”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樣的標準,其實是很多人可以做到的,而且一切人一生都用得著的,上至帝王,下至黎民百姓,都可以也應該以“恕”字規範自己,要求自己。相信這樣一來,不僅能與人為善,而且人也會與“我”為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