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人被侮辱後的複仇記(7)(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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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醒來的時候,躺在廣州軍區武漢總醫院裏。—

醫生說我昏迷了三天了,我的肋骨斷了兩根,腹內出血,腦震蕩,身上多處骨折,周身大大小小的抓傷不計其數。幸虧送來的及時,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後來我知道,是個開麻木的經過那裏實在看不下去,報了警。—

從護士的嘴裏,我知道自己是被光溜溜的送進醫院的,我在全世界的眼裏成了一絲不掛的人!她們很好奇我這樣一個年輕女子怎麼會慘遭不幸,以她們的經驗來看,我要麼是第三者插足被人家原配找上了門尋仇,要麼是出來做的小姐跟客人發生了利益衝突。當我告訴她們,我是被自己的老公和婆婆打成這樣的時候,她們難以置信的連一句話也說不出來。誰能相信丈夫會在大街上扒光妻子的衣服?誰能相信那個打斷你兩根肋骨的人是你孩子的父親?誰能相信這就是所謂的婚姻?—

婚姻隻是將兩個沒有關係的人拿一紙證書用法律關係聯係在一起,也許隻有共同擁有的孩子能成為唯一的紐帶而不至於使之太陌生。可是如果孩子成了一個籌碼,那一點點的血緣關係也仍然被冷漠的抹煞。離婚隻會使陌生的人更加陌生,冷漠到沒有丁點溫度。—

警察到醫院找我做了筆錄,說:“打人的主要凶手已經逃竄,仍未抓捕歸案;至於你的老公和婆婆,我們會對他們進行說服教育的。”此後便沒了任何消息。打電話問,每次都說正在追查。我很失望,他們用那些冠冕堂皇的家庭糾紛的理由來試圖說服我所受的傷,是法律關係的親疏?還是仍舊把此事當家務事來處理?我無可奈何的接受這個社會給我的事實,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我選擇了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拿著有關部門出具的家庭暴力傷殘鑒定書,我起訴了那個在法律關係上我仍舊要稱呼老公和婆婆的人。開庭那天,我是在兩個人的攙扶下,坐在原告席上的。當被告的辯護律師向法庭提交了2份精神病鑒定書後,而我那份傷殘鑒定書成了一張白紙。那一刻,我知道了一個新概念:法律無情!—

精神鑒定書是分別由省級人民zf指定的醫院和精神疾病司法鑒定委員會出具的,精神病鑒定書的權威性讓我連反駁的理由都顯得很單薄,這一完全符合司法鑒定的要求的鑒定書成了一份可以殺人的證書。上麵說:被告二人有精神病家族遺傳病史,且有較為嚴重的間歇性精神分裂,案發時處於發病期。由此,他們不負任何刑事責任。—

這個結果是我始料未及的,我做夢都沒想到法律給我這樣的一個答案。我就像被欺騙的孩子一樣,不敢相信這一切是真的,我倒在了法庭的那張原告的椅子上。—

那一刻,我才知道,原來,打人,殺人,是有通行證的;而握著“殺人執照”就可以為所欲為。—

我試圖說服自己:他們一家人的瘋狂舉動,他們的亂倫,他們的所謂愚昧的言聽計從,傳種接代,他們用活人姓名祭奠死人的方式,這不同尋常的一切,這病態的一切,也許真的隻能用家族史的精神病能解釋!可是,我知道,那真的很勉強。—

可是畢竟現實中我輸了,法律上我也輸了,我唯一能贏回的自尊就是:離婚成功了!我用兩根肋骨,一個可能有後遺症的腦袋,多處骨折,一身傷痕,換到的是一張他們的精神病鑒定書,而這個證書除了能為他們開脫罪責,能為我做的就是能換來一紙離婚證書。我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我隻感覺很累,感覺自由的代價有時候比生命要值錢。—

看著那個離婚成立的條件:婚前隱瞞精神病史。我笑了,笑的眼淚流了一地。—

此前勞師動眾,頗費周折長達數月的離婚戰爭,因為法官一句“感情尚未破裂”而蒼白無力的宣告破產。而今,當我用自己生命的二分之一來爭取那紙離婚證書時,一張精神病鑒定書成全了我離婚的願望,也洗脫了他們打人的罪名,而傷痕累累的身體卻不能得到半點補償和說法。刑事責任的流產,逍遙法外的事實,讓我懂得:哦,原來這就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