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易重新在床上躺下,眯著黑眸,輕輕將錦瑟的腦袋按在自己的胸前,像是哄孩子一般試圖哄她睡覺。
奈何——
“不行……”
迷糊中,錦瑟一手扒拉開莊易的大手,而後兩隻柔弱無骨的小手兒撐在莊易胸前,長發垂在莊易的身體上方,“孩子還是少喝奶粉,母乳最好,快去,你快去……”
一邊說著,錦瑟已經逐漸的醒了盹,搖晃著莊易身體的雙手也漸漸的加大了力道。這架勢明顯就是:你要是不去把閨女給我抱過來,今晚你也甭想睡了。
聽著孩子一直不停的哭聲,錦瑟越發的心煩意亂,搖晃著莊易的力道也更加大了不少,像足了一個撒嬌的孩子。
問錦瑟為什麼不是自己去抱孩子而非得讓莊易去?
原因很簡單,懶唄!
自從生完孩子,錦瑟一直在調理身體,原先瘦瘦的骨架也長了不少肉肉,不是胖,而是健康了不少。較之從前,錦瑟現在的身材更加趨於完美。
“去啊!”
一邊說著,錦瑟一遍連蹬帶踹的,隨時都有可能將還沒有醒過神來的莊易給踹下床去。
最後,在一聲長歎之後,莊易終是下了床,直奔臥室的門口。
在確定莊易真的已經去抱孩子之後,“砰”的一聲悶聲,錦瑟重新栽倒在了大床的溫暖懷抱中,整個人快速陷入了昏迷,實在是困得不行。
所以,當莊易抱著還在哭鬧的閨女從外麵進來的時候,看到的就是這樣的一幕。錦瑟四仰八叉的躺在大床上,整個人都埋在了被子底下。
忍不住搖頭歎了口氣,莊易轉身就要抱著懷裏的閨女出去,生怕吵醒閨女她媽。
怎料——
聽到孩子哭聲的錦瑟“騰”的一下就從床上重新坐了起來,眼睛還沒來得及睜開,就伸出自己的兩條胳膊,含糊的開口,“把孩子給我。”
錦瑟雖然困得要命,但還是沒忘了自己身為母親的職責。所以,剛剛昏睡過去的時候她並沒有睡的很死,因為心裏有惦記。
至於莊易,聽到閨女她媽的命令,隻能繼續抱著孩子往大床的方向走。經過這麼長時間,抱孩子早就是莊易每天的必做之事了,也做的十分熟練,十足的一個奶爸。
做了幾個月的媽媽,有些動作錦瑟也已經是十分的熟練。就像現在,就在莊易還沒有把孩子抱過來的時候,錦瑟已經大大方方的撩起了自己的上衣,等著給孩子喂奶。
起初給孩子喂奶的時候,錦瑟大多的時候都是能避開莊易就避開的,尷尬和羞澀肯定是會有的。但是,現在時間久了,她也不覺得有什麼了。尤其,現在的她還處於半昏迷狀態,更是顧不得那麼許多了。
再者,她全身上下有哪裏是莊易沒有見過的?莊易對她身體的熟悉程度,恐怕比她自己還要熟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