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犯錯時積極認錯(1 / 1)

當你做錯事時就勇敢地認錯,不要因此做些無謂的辯解。“失敗乃兵家常事”,這根本就不足為奇。而且,當你勇於承認時,你往往會得到更多實質性的好處。

我國有一家彩電廠,一次一位用戶來信說:“正看著電視,突然在熒光屏上出現一道白煙,隨即圖像消失了。”工廠經檢查發現問題發生在進口的濾波電容器上。有的同誌算了一筆賬,一年共賣出電視機8萬台,其中有40台出了毛病,返修率不過萬分之五,遠遠低於國家規定的標準,完全可以不予理睬。

然而,廠領導卻認為,對廠裏來說是萬分之五,對用戶來說卻是萬分之一。因此決定把賣出的8萬台電視,全部為用戶換下濾波電容器。但是,這8萬台電視機已銷到28個盛市、自治區,都挨個換下電容器談何容易。有人主張給找上門的修,沒找上門的就算了。廠長不同意,他們組織該廠在全國的126個維修點出麵,在當地報刊電台七登廣告,請買了這批電視機的顧客一律到維修點,免費更換電容器。

最後經過核算,廠裏拿出100萬元作為修這批電視機的費用。表麵上看,他們雖然在經濟上受到一些損失,但卻贏得了對用戶負責、質量第一的好名聲,從而贏得了更高的信譽。

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也不乏這樣的實例。雖然做錯了事情要承認錯誤,但這其中也涉及這樣的問題:認錯的藝術。

有關專家給出這樣的一些意見:

1.時機的選擇

這是個重要因素。如果你認識到了自己的不對,你就應該立刻去道歉。當然,當對方心情愉快、時間悠閑的時候效果是會好一點的。但比如說,你今天犯錯了,隔了幾天才認錯道歉的話,也未免太不應該了。因為,事情過後你再去道歉,人們往往會懷疑你的真誠度。

2.認錯道歉要堂堂正正,不必奴顏婢膝

認錯本身就是真摯和誠懇的表示,是值得尊敬的事情,大可不必為此一蹶不振。

3.態度要誠懇,要坦率

當你有某件事想要對方諒解時,態度是很重要的。你應該坦率地向他說出這事情的缺點、錯誤,並表示改正,這才能證明你希望獲得諒解的決心。

4.敢於承擔責任

既然是你已經做錯了,就無需掩飾,勇敢地承擔起責任才是獲得諒解的最好辦法。推卸責任或避而不談,隻能適得其反。

除了上麵的幾個方麵外,我認為,我們除了要在口頭上有所表示,更重要的是在行動上來彌補。

通常,某家公司在開會前,都會配給出席者一些資料,但有一次卻漏印了部分的資料,而這錯誤是因為負責影印的新進職員忽略所致。雖然這一部分資料對會議的進行並沒有造成什麼大的阻礙,但這位新進職員將會受到上司的指責,這一點是毋庸贅述的了。

但是,這位新進職員卻對上司說:“請你把資料再借我一下。”並且表示要重新影印,把完整的資料送給出席會議者。

這時,上司對該職員的能力重新作了肯定。這是因為不隻是道歉,而且他想辦法要補救的態度,令上司覺得他有強烈的責任感和誠意。當然,他並非有意這麼做,但結果卻給了上司一個好印象,因此可說他做了很好的自我表現。對於犯錯,當然是可免則免,這就要求在工作時,我們都應該小心對待,不應粗心大意,但對於一些無法改變的錯誤,你還可以這樣對對方道歉:“真是對不起,我知道不論我如何抱歉,也無法求得你的原諒,但是我希望有補救的機會,不論任何事我都願意做。”相信當你這樣表示的話,對方多半都會原諒你的,當然,你必須是真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