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五章 投案自首(2 / 2)

這份檢舉揭發材料,列舉了龔誌超以下幾項尚未被政法機關查處打擊的罪行:

199*年6月,為了爭奪對新冷縣鋼鐵廠廢鋼渣的收購權,龔誌超指使鐵坨、曾強等人,綁架、毆打了當時的新冷縣金屬回收公司總經理閆福吉,砍斷了他的三根手指,迫使他退出了廢鋼渣的回收利用市場,並搬離新冷縣避禍。此案因為閆福吉不敢報案,至今沒有得到查處;

199*年6月,為了幫助龔誌超的後台老板陳遠喬爭奪新冷縣紅安煤礦的承包經營權,龔誌超指使手下的四大金剛,帶領一百多混混,包圍了紅安村村委會,將該村村主任付某打斷一條腿,將另一個想競爭承包權的煤礦老板王某打斷三根肋骨,迫使村委會將承包經營權交給了陳遠喬;

200*年9月,陳遠喬為了爭奪獅山鎮金海村一個高品位銻礦的采礦權,也為了報複當時的鴻興公司董事長李鴻綁架自己女兒的行為,陳遠喬指使龔誌超物色了彭華等三位殺手,在一個傍晚將李鴻槍殺在縣城東郊的公路上,彭華等三位殺手在陳遠喬、龔誌超的資助下,逃亡到了西南邊陲,此案至今未破;

除此之外,曾強還在檢舉揭發材料時列舉了龔誌超其餘十多樁不大不小的違法犯罪案件。在這些案件中,有的他親自參與,有的是他手下的小弟參與。

而且,對於上麵列舉的每一個案件,曾強都詳細說明了時間、地點、受害人、凶手姓名,如果按照這份材料去抓人,幾乎可以將龔誌超以及他手下的一些骨幹人員一網打盡。

特別是關於李鴻被殺的案件,曾強不僅詳細交代清楚了案件發生的前因後果、槍殺李鴻的經過,而且,還把其中一個殺手彭華現在藏身的地點都交代了出來……

當向君將對曾強的訊問筆錄以及他的檢舉揭發材料交到古億鑫手裏後,古億鑫仔細看完了那份材料,然後很果斷地說:“向隊長,現在要想置龔誌超於死地,最關鍵的就是這個躲藏在西南邊陲的殺手彭華。他是指證龔誌超犯謀殺罪的最關鍵的人證。如果這件謀殺案不能挖出來,其他那些罪行,根本不足以徹底置龔誌超於死地。所以,你現在立即去辦手續,帶人去曾強交代的彭華藏身的地方,將他秘密捕獲帶回來。我們要在第一時間獲得他的口供,然後再對龔誌超、陳遠喬等人實施抓捕行動。”

向君問道:“古政委,我們可不可以現在通知彭華躲藏地的公安機關,請他們先行抓捕彭華,我們再去押回來?”

古億鑫斷然說:“這不行。首先,我們不知道彭華在當地混得怎麼樣。如果他在當地混得很好,結識了當地公安機關的朋友,我們這樣貿然去請求協助,他那些朋友就會通風報信,讓他聞風而逃。其次,如果要聯係當地公安機關,梁局長肯定就會知曉此事。而現在,我對梁局長的立場很不放心。所以,此事必須先瞞著他。等辦成鐵案後,再向他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