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來,這個女人,真的可憐。
從一場大火中逃離,以如此醜陋的模樣活了下來,整整十三年,過著生不如死的生活,隻想要回到心愛的男人身邊。
這種執著和心性,讓人害怕。
與這個女人所受的苦相比起來,她的,又算得了什麼呢?
這樣柔弱可憐的女人,她又如何能爭得過呢?
垂眸看一眼身邊的兒子,微微歎息一聲,對不起寶貝兒,媽媽還是要辜負你了,就連短暫的一家四口團聚這個美夢,也做不了了……
“權簡璃,你陪蝶兒小姐回去吧。我跟羽寒自己打車回去就好。”
話說得瀟灑,卻忽略了一個問題,這種地方,過路車倒是有很多,出租車?怎麼可能!
權簡璃心口一痛,這個女人,又給他添亂!
羽寒卻是握緊了媽媽的手,隻要媽媽決定的事,他無條件支持。
胡蝶一聽到林墨歌也如此說,愣了一下,似乎是沒有料到一般。然後,臉上再次浮現出一抹牽強的笑意來,“簡璃,你看林小姐都這麼說了,你陪我回去好不好……你看,這裏的傷口陰天了還會痛呢,一痛了我就睡不著。你哄我睡覺好不好……”
她邊說著,邊將袖子挽起,露出一排排猙獰的傷疤。
因為車內有燈,而她的手臂又是放在最前麵正中間的,剛好,“展示”在了林墨歌麵前。
驚駭得她倒抽一口冷氣。
手腕處的猙獰疤痕,不用想都知道是怎麼來的。
若不是自己一次又一次的輕生,又怎麼會留下那些難看的傷疤?
難道,這些都是這個女人為了權簡璃而割的麼?
忽然想起與權簡璃初識的時候,安佳倩便為了他尋死覓活。
沒想到,這個女人,竟然尋死了這麼多次!……
而其中一道疤痕,尚且還結著痂,看在她眼中,更是觸目驚心。這一道,明顯是最近才割的,是訂婚宴的那天麼?
訂婚宴後,權簡璃消失了幾天。
那幾日,他便是在陪著這個女人吧?
一想到這些,心,便如刀絞。
如此作踐自己的做法,她是如何都不會的。
為了留住一個男人,就要傷害自己的身體麼?這種愛,真的還能稱得上是愛麼?或許,是愛得太深,愛到癡狂了吧?
與胡蝶一比,林墨歌的愛,倒淺顯了太多,有些微不足道了。
權簡璃咬緊牙關,強自壓抑著將要噴發的怒火。
她這一聲聲一句句,不就是在說給墨兒聽麼?
手腕上那密布的猙獰疤痕,每一道,都是對他良心的譴責,都在赤裸裸的告訴他,這些,都是為了他才受的。所以,他必須對她負責到底……
第一次,他這麼恨自己,恨那個名為承諾的東西……
看著他陰翳的神色,還不及他說話,胡蝶的眼淚已經潸然落下,“好,看不你是不願意陪我了,又怕我打擾你們,那好,我走!”
說罷,開門下車。
卻一步步向著路中間走去。
林墨歌以為她要到馬路對麵去等車,卻不料,她站在路中間一動不動!
似乎在等待著什麼……
權簡璃呼吸一緊。
正在這時,兩道遠光燈從後方直射而來,穿透紛紛揚揚的大雪,照射到了路中間那抹鵝黃色身影上。
“不好!”
林墨歌驚呼一聲的同時,權簡璃已經飛奔至車下,以極快的反應速度,將她拉了回來。
嗡……
因為下雪路滑,那輛車根本就來不及停,或許,都沒有發現前方站過一個人,擦過二人的衣角,急速駛離。
林墨歌緊提著的心,總算是放了下來。剛才,真的好險。
若是晚一秒,胡蝶就已經被撞飛了吧?
羽寒也嚇了一跳,緊緊貼在了媽媽懷裏,“媽媽,那個女人怎麼了?”
“沒什麼寶貝兒,你不用在意。”她在兒子額頭溫柔的親吻安慰著,生怕嚇到孩子。畢竟,這樣的場麵,總會給小孩子留下深刻記憶的。
“不想活了!?”車外傳來一聲怒吼。
權簡璃憤怒地將胡蝶推進了車裏。
砰!
重重甩上了車門。
然後自己坐回駕駛座,心緒未平,漆黑的眸子裏,盡是憤怒的焰火。
“對不起簡璃,我以為找到你,就可以和你在一起了。可原來,根本就不是啊……我這副身子,你嫌棄我也是應該的,是我一廂情願,一直纏著你的。你就讓我死了吧……沒有你,我活著還有什麼意義!……沒有你,我一刻都活不下去啊……”
胡蝶嗚咽的哭著,令人心生憐憫。
看著她那一身的傷疤,著實惹人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