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第六卦(1 / 1)

第六卦:訟天水訟,乾上坎下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於淵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有小言,其辯明也。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象曰:不克訟,歸而逋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九四:不克訟,複自命,渝安貞,吉。象曰:複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九五:訟元吉。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訟卦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