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第三十二卦(1 / 1)

第三十二卦:恒雷風恒,震上巽下恒:亨,無咎,利貞,利有攸往。

彖曰:恒,久也。剛上而柔下,雷風相與,巽而動,剛柔皆應,恒。恒亨無咎,利貞;久於其道也,天地之道,恒久而不已也。利有攸往,終則有始也。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時變化,而能久成,聖人久於其道,而天下化成;觀其所恒,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象曰: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初六:浚恒,貞凶,無攸利。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九二:悔亡。象曰: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貞吝。象曰: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九四:田無禽。象曰: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六五:恒其德,貞,婦人吉,夫子凶。象曰: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製義,從婦凶也。

上六:振恒,凶。象曰: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恒卦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