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自我肯定的傾向,要想讓自己說出的話受人歡迎,最好不要指使、否定或指責對方。在無關大局的小問題上,少一點指責和爭論,你的話就動聽得多,路也會好走得多。
1、每個人都全力維護自尊
人人都有自尊心。不但大人物有,小人物也一樣,甚至更強烈。當一無所有時,自尊心便是需要固守的最後領地。沒有人願意別人漠視自己作為一個人的存在。有時,人們為了維護自尊,甚至會堅持錯誤,不可理喻。
古訓有雲:“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可我們往往忽略了這一點。我們常常無情地剝掉別人的麵子,傷害別人的自尊心,抹殺別人的感情,卻又自以為是。我們在他人麵前嗬斥別人,找差錯,挑毛病,甚至進行粗暴的威脅,卻很少設身處地地為他們著想,考慮別人的感受。
羅賓森教授曾說過一段富有啟示性的話:“人,有時會很自然地改變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說他錯了,他就會惱火,更加固執己見,使他全心全意地去維護自己的想法。不是那想法本身多麼珍貴,而是他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脅……”
所以,任何情況下都要讓對方下得了台階,保留他的自尊心。保全別人的自尊,是我們通向成功的一條寬廣之路。麵對別人的過失或窘境,一句指責的話語,一種不滿的腔調,一個不耐煩的手勢,都可能帶來難堪的後果。如果我們當麵駁斥一個人,他會同意我們的觀點嗎?絕對不會!因為我們否定了他的智慧和判斷力,打擊了他的自尊心,同時還傷害了他的感情。他非但不會同意我們的觀點,還要進行反擊。如果我們認識不到這一點,常常以一種“堅持真理”的姿態去焚燒別人的自尊心,就會使我們的生活處處碰壁,人生的旅途就很容易拐進死胡同。在人際交往中,平等對待別人、尊重別人,才是“真理”。除此之外,隻有衝突和調和,沒有真理。
本傑明·富蘭克林曾在自傳中寫道:“我立下一條規矩,決不正麵反對別人的意見,也不讓自己武斷。我甚至不準自己在文字上或語言上持過分肯定的意見。我決不用‘當然’、‘無疑’這類詞,而是用‘我想’、‘我假設’、‘我想象’。當有人向我陳述一件我不以為然的事情時,我絕不立刻駁斥他,或立即指出他的錯誤;我會在回答的時候,表示在某些情況下他的意見沒有錯,但目前看來好像稍有不同。我很快就看見了收獲。凡是我參與的談話,氣氛變得融洽多了。我以謙虛的態度表達自己的意見,不但容易被人接受,衝突也減少了。我最初這麼做時,確實感到困難,但久而久之就養成了習慣。我提出的新法案能夠得到同胞的重視。盡管我不善於辭令,更談不上雄辯,遣詞用宇也很遲鈍,有時還會說錯話,但一般來說,我的意見還是得到了廣泛的支持。”
渴望被肯定是人類共同的心理。如果你懂得滿足人類這種欲望,便可以更好地與別人溝通。對他人的長處彬彬有禮地承認,對他人的錯誤同情地原諒,你走到哪裏都會受歡迎。
2、有效避免爭論的6個技巧
在一般交談的場合,交談的主要目的是促進彼此的了解,增進雙方的友誼,是一種社交性的活動,沒必要為一些小問題爭論不休。
爭論往往是情緒化的、非理性的。一旦爭論發生,即使你說得頭頭是道,對方也不會接受,這時完全是他的感覺在起作用。伴隨著爭論出現的,必定是叫嚷、威嚇、羞辱、奚落,完完全全的一場個人爭鬥。爭論最大的弊端正是雙方觀點上的衝突轉變為自尊的衝突,也就注定沒有人能贏得爭論。要是你錯了,當然你是輸了;即使你是對的,你還是輸了,因為你已得罪了人。
那麼如何有效避免爭論呢?
①盡量了解別人的觀點。在許多場合,爭論的發生多半由於大家隻看重自己這方麵的理由,而對別人的看法沒有好好地去研究,去了解。如果我們能夠從對方的立腳點去看事情,嚐試著去了解對方的觀點,認識到為什麼他會這樣說、這樣想,這樣,一方麵會使我們自己看事情的時候比較全麵,另一方麵也可以看到對方的看法也有他的理由。即使你仍然不同意他的看法,但也不至於完全抹殺他的理由,那麼自己的態度就可以比較客觀一點,自己的主張就可以公允一點,發生爭論的可能性就減少了。
同時,如果你能把握住對方的觀點,並用它來說明你的意見,那麼,對方就更容易接受,而你對其觀點的批評也會中肯得多。一旦他知道你肯細心地體會他的真意,他對你的印象就會比較好,他也會嚐試著去了解你的看法。
②對於對方的言論,應盡量先加以肯定你所同意的部分,並且向對方明確地表示出來。一般人常犯的錯誤就是過分強調雙方觀點的差異,忽視了可以相通之處。所以,我們常常看到雙方為了一個枝節上的小差別爭論得非常激烈,似乎彼此的主張沒有絲毫相同之處。這實在是一件不智之舉,不但浪費許多不必要的精力與時間,而且使雙方的觀點更難溝通,更難得到一致的或相近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