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及應激相關焦慮前,首先介紹與之密切相關的一個概念——應激相關障礙。應激相關障礙,舊稱反應性精神障礙或心因性精神障礙,它是一組主要由生活應激事件或社會(環境)因素引起的異常心理、生理反應所致的精神障礙。其分類主要包括三大類:急性應激障礙、創傷後應激障礙和適應障礙。下麵簡單地介紹一下應激相關障礙的各個類型,讓我們更好地理解應激相關焦慮。
(1)急性應激障礙:又稱急性心因性反應,強調是時間的“急”,主要是指在遭遇強烈精神刺激(如失戀、被打、親人離喪等)之後數分鍾至數小時就出現疾病的表現。急性應激障礙的發生與很多因素有關,其中與患者的境遇、生活事件、個性特點、文化背景及教育程度等因素密切相關。心理學家認為,個體易感性強、適應能力差、身體處於疲勞狀態及年老體弱的人,更容易發生急性應激障礙。那麼,在遭遇強烈精神刺激之後出現的急性應激障礙有哪些表現呢?①意識障礙,如意識範圍變窄,不清楚何時何地何人物,說話缺乏條理,對周圍事物反應變得遲鈍,有些人還會感到自我的全部或部分似乎是不真實、遙遠或虛假的,在這種複雜而痛苦的主觀體驗中,還會出現比較突出的身體改變的體驗、缺乏情感反應、時間體驗紊亂,以及身份異化感或自動感,即所謂“人格解體”。②情感障礙,如出現明顯焦慮、驚恐、情感暴發,嚴重者甚至可以表現為,情感變得麻木、冷漠。③運動遲緩,如活動減少,不與人說話,發呆木僵,一動不動的。以上3個特點可以在同一人身上同時出現,也可表現為其中之一,大部分患者常常處於高度警惕狀態,往往出現坐立不安,難以入眠等焦慮表現,此時出現的焦慮表現,我們通常稱之為應激相關焦慮,但急性應激障礙中上述情況持續時間比較短暫,很多時候,一旦離開創傷性環境後,上述表現就可迅速減輕或消失,並且事後對之前發生的情況有的人可能會出現部分遺忘,有的人則會全部遺忘。
(2)創傷後應激障礙:也稱延遲性心因性反應,它不同於急性應激障礙,它發生在遭受強烈的或災難性精神創傷事件後的數日或半年內。當經曆創傷事件後,對該事件往往表現為反複體驗,不由自主地回想受打擊的經曆,反複在夢中出現受創傷的情形,並處於保持高度的警惕狀態,往往對創傷性事件或相同或相似的情形回避,極力不去回想或思考與創傷經曆相關的人和事,更不願意去接觸與創傷經曆相關的事物。因此,創傷後應激障礙的病人除上述表現外,還往往表現為不願意與人交往,對親人也變得冷淡,嚴重者往往反複出現錯覺、幻覺、妄想,甚至社會功能退化,對未來失去希望和信心。同時,因為有持續性的警覺增高,創傷應激障礙的患者往往還伴隨一些嚴重的焦慮症狀,如煩躁不安、心驚肉跳、坐立不安、過分擔心害怕等焦慮表現。這種在創傷應激障礙中出現的焦慮症狀,我們也稱之為應激相關焦慮。
(3)適應障礙:是應激相關障礙的第三種類型。顧名思義,適應障礙核心問題與適應特點有關,指具有人格缺陷,適應能力差等特點的人,遇到了應激性生活事件(如生活環境或家庭變遷、人際關係惡化、學業受挫、職業生涯陷入困境等)後,出現了反應性情感障礙、適應不良的行為表現和社會功能障礙。適應障礙的主要特點有以下幾點:①有明顯的生活事件作為誘發因素。②適應障礙的人往往具有易感個性,常見的有對社會適應能力差,膽小害怕等特點。③情感障礙表現,主要有心情壓抑、缺乏愉悅感,焦慮不安,擔心害怕等表現形式。另外,還出現一些退縮、不注意衛生、生活缺乏規律等適應不良的行為。雖然同樣屬於應激相關障礙的範疇,但它與前兩者在發生的時間上是不同的,適應障礙往往是開始於社會心理刺激發生後的1個月內,持續存在超過1個月,但整個過程一般不超過半年。適應障礙最大的特點主要是,一旦適應不良的事件消失或者對其適應後,上述表現逐漸隨之改善或消失。但當適應過後若再次遇到新的適應不良事件後,上述表現又可再次重複出現。
從上麵應激相關障礙的3個類型中,可以看出應激相關障礙可能會有焦慮、抑鬱、幻覺、妄想等多種臨床表現形式,而當臨床主要表現為煩躁不安、緊張恐懼、閃回、心慌、胸悶等焦慮症狀時,則稱為應激相關焦慮。上例中的小田和王阿姨就是以焦慮症狀為主要臨床症狀。應激相關焦慮的人往往有一定的易感個性,如易緊張、焦慮,對困難估計過分,有不安全感,自信心不足等特點。在易感個性的基礎上,遭遇了應激性生活事件,出現反應性焦慮障礙和適應不良的行為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