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桃走後的第二年冬天,林向嶼終於收到了關於她的消息。是胡琳衝到他的辦公室裏,將厚厚一遝照片“啪”的一聲摔在他的辦公桌上。

“我找到她了!”她說,“你們都不願意再見她,我恨你們。”她看著林向嶼的眼睛,一字一頓:“林向嶼,我恨你們,恨你們每一個人。”

林向嶼坐在辦公椅上,沒有去拿胡琳砸在他桌子上的照片,他安靜地看著胡琳,等她摔杯子砸凳子發泄完,才淡淡開口:“我請你吃晚飯吧,想吃什麼?”

胡琳是真的怒極,冷笑兩聲:“不用了,收起你的假惺惺吧,林向嶼,我真是看錯了人!我真的對你太失望了!”

然後她“砰”的一聲,把門摔得驚天動地。

而她身後的林向嶼,就像是什麼都沒發生過一樣,轉回椅子,對著電腦屏幕繼續回複標著“緊急”的郵件。他的手放在鍵盤上,眼簾垂下,卻久久沒有敲下一個字母。

隔了好久,林向嶼才從那一動不動的僵硬中回過神來,顫抖著伸手去拿起那遝照片。

照片上的女人穿著卡其色的背帶裙,曾經齊腰的長發被一刀剪下,短發及耳,看起來真是青春無敵。

一張一張照片翻過去,最後一張,是個下雨天。她穿著一件白色風衣,走在市區的街道上,她身旁站了一個穿著黑衣的男人,撐一把黑色的雨傘,雨水順著傘麵凝成大大一滴,正欲落下。沒有拍到男人的側麵,胡桃低下頭,用手指把頭發攏到耳後。

照片的背後,拍照的人用黑色的鋼筆寫上地點:Melbourralia。

林向嶼用手輕輕摩挲著照片,似乎生怕驚動了裏麵的人。他閉上眼睛,有風吹過,桌麵上剩下的照片一陣嘩啦作響,翩翩飛舞,落了滿地。

“我已不再愛你,已不再留戀此處。勿念,再見。”命運最殘酷的就是,在很久很久以後,才把你錯過的,一件一件擺在你麵前,讓你明明白白看個清楚。而直到那個時候,你才知道,你已經永遠地失去了。

這天夜裏,林向嶼在辦公室枯坐了許久,夜晚整座城市燈火通明,他已記不得自己是如何回到家中,等回過神的時候,他的手指停在開燈的按鈕上,遲遲沒有按下去。他在黑暗裏靜靜待了一會兒,然後走到書房,找出一張電影光碟,《一天》。

偌大的書房,屏幕發出淡淡的光,林向嶼想起曾經有個夜晚,胡桃打著哈欠,滿不在乎地念著電影台詞給他聽:“我遇見那麼多人,可為什麼偏偏是你,看起來最應該是過客的你,卻在我心裏占據那麼重要的位置。”

原來她不是不在乎,她隻是努力地在掩飾她哭了。他這一生,傷得最深的,卻恰恰是最愛他的人。那個人啊,總是一臉笑意地出現在他麵前,無論何時、無論何地,隻要他需要她的時候,他總能輕而易舉地找到她。那個人啊,用了一整個青春來愛他,然後又用餘生去忘記他。胡桃啊。

窗外不知何時開始飛起了雪,時光輕盈地落在雪花上,踮起腳尖,隻剩往事曆曆在目。深藍色的夜幕渲染開來,不知從何而來,又將駛向何方的車燈如流水般緩慢向前。然而萬家燈火,哪一盞才是彼此的歸路?

一個月後,C城的冬天還未結束,天氣預報說還會有最後一股寒流席卷中國大陸,林向嶼踏上了去墨爾本的航班。飛機起飛的時候,林向嶼忽然想到那年他和胡桃一起從印尼回到中國,那是他們唯一一次一起坐飛機。那時候,他滿心荒蕪,悲慟得近乎抑鬱,卻又不得不裝作若無其事,然後聽到她說:“看,彩虹。”想到這裏,林向嶼朝機窗外望去,烏雲密布,沉沉一片,分不清是霧還是霾。出發前,他去找胡琳打聽胡桃的近況,胡琳依然憤怒不已:“不是你自己說要放棄的嗎?你現在又來找我做什麼?!”林向嶼沉默。他和胡琳僵持不下,最後還是胡琳敗下陣來:“向嶼哥,你答應我,把我姐帶回來。”他搖頭:“這個我沒有辦法承諾。”“那你去幹什麼?”林向嶼抬頭看了看天空,無可奈何地笑了笑,說:“夢裏見到的人,醒來後就應該去見她。”他還想再見一次,他生命裏的彩虹。十二個小時的飛行時間,飛機在墨爾本落地。南半球的夏天,陽光強烈灼眼。林向嶼按照胡琳寫給自己的地址,找到胡桃住的公寓,他緊張地站在公寓門口,手心汗涔涔的,按了門鈴,沒有人應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