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出席了遵義會議?出席者在當時的身份是什麼?
會議開了幾天?
會議是按什麼程序開的?出席者的發言內容是什麼?
決議是怎樣產生的?誰執筆?是在遵義會議上當場通過的嗎?為什麼決議收入1949年版《毛澤東選集》?起草者會不會是毛澤東?
曆史學家在探索著,一次次走訪健在的遵義會議的出席者。出席者們的回憶,固然為解開曆史之謎提供了許多線索;但是,原始文獻的發掘,依然是曆史學家所十分關注的。
令人遺憾的是,那麼多年,關於遵義會議的原始文獻,隻找到一份決議油印本。
一次重大的進展,發生在1982年——距遵義會議四十七年之後。
那是位於北京遠郊的中央檔案館,有一批20世紀50年代從蘇聯運回的檔案,內中有一份重要手稿。
這份手稿是用藍黑墨水在“拍紙簿”上寫成的,豎行,共八頁。
手稿開頭的一行字,引人注目:“(乙)遵義政治局擴大會議”。這表明,這是關於遵義會議的一份原始文獻。可是,隻有“(乙)”,卻沒有“(甲)”!手稿的右側下方,寫著的阿拉伯數字頁碼,倒是從“1”開始,末頁為“8”。
這份手稿,透露了許多前所未聞的重要史實。雖然早在50年代,中央檔案館已經注意到這份手稿,但由於手稿無署名,有“(乙)”無“(甲)”不完整,未敢公布這一手稿(本書作者在遵義會議紀念館檔案室查到中央檔案部1959年5月28日致該館的信,內中已引用這份手稿中的一些內容)。
這是誰寫的?是一份什麼樣的文件?中央檔案館在1982年決定送遵義會議健在的出席者們審看。
鄧小平看了,楊尚昆看了,認不出是準的筆跡。
伍修權作為李德的翻譯,出席了遵義會議,他的記性不錯,那份手稿送到他手中,伍修權看了,也認不出是誰的字。
陳雲也是遵義會議的出席者,當時他正在杭州。手稿被送往杭州。
接到這一手稿的是陳雲秘書朱佳木。本書作者采訪了朱佳木,他回憶道:
我把手稿原件,交給了陳雲同誌。
過了一個多小時,他叫我。我進了他的辦公室。他說:“這是我寫的!”
他的話,使我又驚又喜。
他的夫人於若木同誌看了手稿,也說這是陳雲同誌寫的字。
據陳雲同誌說,這是遵義會議結束不久,他向部隊傳達遵義會議時寫的傳達提綱……(本書作者1991年7月9日在北京采訪朱佳木)
由於陳雲確認這份手稿是他寫的,這份關於遵義會議的重要原始文獻的來曆便得以查清。
胡喬木對這份手稿進行考證,認為這份手稿形成於遵義會議後不久從威信到瀘定橋的行軍途中,因此寫作時間為1935年2月11日至3月11日這一段時間內。陳雲看了胡喬木就這一問題寫給他的信說:“具體時間我記不清了,但我同意你們考證的時間。”
陳雲手稿提及許多前所未知的關鍵性史實。這份手稿的確認,使有關遵義會議的研究,向前推進了一步。
陳雲手稿先在內部發行的《中共黨史資料》第六輯上發表,接著,又在1985年1月17日《人民日報》公開發表——那一天,正值遵義會議五十周年紀念日。
陳雲手稿中指出:遵義會議“指定洛甫同誌起草決議,委托常委審查後,發到支部中去討論”。這表明決議的起草者是張聞天,而且決議不是在會上通過的,卻是在會後起草,由政治局常委審查通過。
此後,1983年,殷子賢和史紀辛在中央檔案館發現遵義會議決議的最早的油印本,上麵寫著“一九三五年二月八日政治局會議通過”,這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雲南威信縣(紮西)開會,通過了遵義會議決議。“二月十六日印”,這表明,最初發現的那個油印本,是後來在陝北的翻印本,把“二月”誤寫成“一月”——少了一橫(也可能是那一橫刻得太輕,沒有印下來),給曆史學家們帶來多大的誤會和麻煩!那種關於把“17”誤寫成“八”的解釋,也就“告吹”了!
陳雲的手稿中寫及:遵義會議“經過三天,完成了自己的決議”。既然依據周恩來的電報,確定會議在1935年1月15日,“經過三天”,也就在1月17日結束。這樣,遵義會議的日期,也就查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