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ⅶ(艮下震上)《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九三,弗過防之,従或戕之,凶。
《象》曰:\"従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