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的社會結構呈流動型,對熟練技術工人的需求在迅速攀升,由行為不良者、窮人和罪犯構成的下層階級人數眾多,成千上萬沒有受過良好教育以及看上去呈半原始人狀態的大量移民蜂擁而入,因而,領導者急需一種可以評估他人心理能力的科學方法,好從混亂中理出秩序。
這時,誕生於法國的比奈-西蒙智力測試標準傳入美國,很快在美國引起反響,並掀起了一場智力測試的狂潮。
雖然比奈相信,心理有缺陷的人,特別是接近正常心理年齡值的人,其智力可以通過特殊培訓加以提高,但美國的心理測試倡導者大都接受高爾頓的觀點,認為遺傳是心理發育中的決定性因素,因而,人的智力不可改變。他們通過心理測量,使社會將其成員分配至適合其天生能力的學校和工種上,並確定出哪些人物具有生理缺陷,應限製其生育。
亨利?哥達德(1865-1957)是持此觀點的領袖人物之一。哥達德於1906年成為新澤西凡尼蘭研究基地――弱智兒童培訓學校――的校長。身邊發生的一切使他更加堅定了對遺傳的信念。許多弱智兒童不僅行為遲鈍,而且其缺陷看上去是先天的。哥達德甚至假設,心理缺陷是某種退行性基因引起的。
哥達德是第一位使用比奈-西蒙標準進行大規模測試的人。他設法讓培訓學校的400名兒童和新澤西公共學校的2000名兒童參加測試,結果顯示,在心理遲鈍兒童中,智力得分有著極大差距。更令人吃驚的是,在公共學校的學生中,情形也差不了多少,且其中有相當多的學生低於其心理年齡的正常水平。
這促使他開展一項活動,即在公共學校裏進行智力測試,以確定出低於正常水平的學生,並將其分流至特殊班級。他還開始給一些教師講課,宣傳比奈-西蒙標準的用法,並向全美的同行們散發了數千份宣傳資料。在此後的六年時間內,比奈-西蒙標準在許多公校裏開始使用,效果極其顯著,大部分教師都要根據這一標準來決定對學生的教育方法。它還被廣泛地應用於許多機構、教養院、少年管理機構及治安法庭,以確定“心理缺陷者”,改善對被管治者或犯人的處理辦法。
哥達德認為,低智商是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必須花大力氣加以解決。白癡和弱智對社會不是威脅,因為他們通常不會繁殖自己,但“高級缺陷者”或癡愚者(該詞是哥達德發明的)卻很有可能,他們也許會成為不適應社會的人或罪犯,且有可能成為反社會者。他還從另一個角度看待這個問題,認為大多數罪犯,大部分為嗜酒者和妓女,還有“所有那些無能力使自己適應環境,不能信守社會傳統或按感官需要行動者”,都在遺傳水平和心理能力上次人一等。
他的這些認識一方麵來自於比奈-西蒙標準,另一方麵來自他對美國內戰時代一位士兵的後代的研究。一位名叫馬丁?卡裏卡克(化名)的士兵先與一個弱智吧女生下一子,後又娶了一個教友派的女人,並與她生下幾個孩子。哥達德追蹤卡裏卡克與這兩位女人的幾百名後裔,直到本世紀初為止。哥達德的報告是,與吧女所生的大部分後代都與弱智、不道德或犯罪相關,而教友派女人這邊,幾乎所有的後代都是社會上正派誠實的人。
我們現在知道,這項研究漏洞百出。別的不說,他所追蹤的大部分家庭都沒有進行過測試,大部分例證中的智力問題等,都是以貌取人或道聽途說的。另外,哥達德認為,兩邊的孩子生長的環境大致相同,可現存信息(比如兩邊孩子的成活率)卻清楚地顯示出相反的情況。然而,在當時(1912年)及後來的許多年裏,“卡裏卡克一家”被許多心理學家和普通讀者看做智慧能力的基因遺傳性――哥達德實際上談到的是“好的血緣”和“壞的血緣”――及其社會後果的有力證據。
哥達德得出的比奈?西蒙數據及其關於卡裏卡克一家的發現,導致其采取遠比高爾頓嚴重許多的極端立場:“非常清楚,不應該允許弱智者結婚或為人父母。要使這項規定得到實行,顯然要依靠這個社會智力部分的強製。”為實現這一目標,哥達德作為專家與證人兩次出席全國委員會聽證會,倡導對“弱智者”實行絕育措施,其中一次會議甚至將絕育範圍延伸到貧民、罪犯、癲癇病患者、精神病人和先天殘疾者。
立法者對哥達德和其他心理學家的申述印象頗深。到1931年,全美有27個州頒布法令,強製執行優生絕育法,成千上萬個“有毛病”的人在接下來的30年內全都實施了絕育手術――僅在加利福尼亞一地,絕育者就有近萬人。然而,到60年代,一方麵由於人們認識到對不適於生存者強行絕育是一種納粹式的暴行,另一方麵由於對心理和社會能力缺乏的環境解釋漸漸占據了主導地位,一些州的立法機構開始呼籲新的法規,對心理遲鈍者實施自願基礎上的絕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