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的性格是從電視上學來的?(1 / 3)

2007年4月16日,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發生了美國曆史上最嚴重的槍擊事件。上午7時15分,凶手先在一幢宿舍樓裏開槍,打死2人,打傷多人。大約2小時後,距宿舍樓約800米遠的一幢教學樓內又響起槍聲,凶手在打死30人、打傷十多人後自殺。製造這起慘案的是23歲的韓國籍男子趙承熙,弗吉尼亞理工大學英語係四年級學生。雖然美國校園槍擊案頻繁發生,人們已經有些見怪不怪,但據美聯社報道,這次校園屠殺尤其血腥,是美國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校園槍擊案。白宮女發言人戴娜?帕雷諾在事件發生後立即發表講話稱,美國總統布什對此“表示震驚”,並對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屬表示“深切慰問”。

2005年以來,發生在美國校園的槍擊案還有以下數起:

2007年1月3日:

華盛頓州塔科馬市的福斯高中,一名17歲的學生被另一名學生射殺。

2006年10月2日:

賓夕法尼亞州蘭開斯特縣一所社區學校發生校園槍擊事件,造成4人死亡、7人受傷。

2006年9月29日:

威斯康星州一所中學的一名15歲學生攜槍回校,連開多槍打死校長。

2006年9月27日:

科羅拉多州一所高中發生劫持人質事件,6名女生遭劫持,最後1人被打死,槍手也飲彈自盡。

2006年8月24日:

佛蒙特州奇滕登縣一所小學發生槍擊案,一名槍手在學校內開槍導致2人死亡、3人受傷。

2005年3月21日:

明尼蘇達州一個印第安人保留地內發生兩起槍擊事件,一名學生打死自己的祖父母後闖進當地一所高中校園,打死6人、打傷15人,然後開槍自殺。

然而,這僅僅是冰山一角。在美國每年要發生100多萬起槍殺事件。1972年以來,每年遭槍擊致死的人數超過3萬,其中有4000名是兒童。自然,其他國家也不是世外桃源。1994年12月,一個10歲的英國男孩開槍打死了自己的表弟――一個7歲的男孩。在日本,一名14歲的少年把他同學的頭砍下來,掛在學校的大門上。日益嚴重的校園暴力事件也困擾著中國台灣的大中小學校園,調查發現,有1/4的學生表示在學校上課不安全,近60%的人經曆過或聽說過勒索、恐嚇、拳腳相向等暴力事件。

現代社會的犯罪案件,其情節手法愈來愈惡劣,而犯罪的年齡卻愈來愈小。麵對這種現象,很多研究社會問題的專家都把批評的矛頭指向了暴力影視片――暴力犯罪的電視習得。

電影和電視是人類社會重大的發明之一,尤其是電視,目前已成為全球最有影響力的傳播媒介。統計數據表明,如今美國兒童每天花費在電視上的時間遠遠多於他們待在學校的時間。在大多數電視節目中,暴力血腥場麵不斷,人與人之間的衝突也往往以暴力方式加以解決。在過去20年間,每個讀完小學的兒童從電視上平均目擊了8000次謀殺以及100000次以上的其他暴力行為。更具有危害性的是,影視片還傾向於把圓滿的結局也歸因於暴力的結果,比如,在史泰龍所主演的“蘭博”係列和“洛奇”係列中,主人公都是依靠自己的彪悍打出天下,贏得正義的。這怎麼會不使得兒童加以認可並模仿呢?

作為一種可學到的行為,暴力行為與環境因素之間有著非常緊密的聯係。不少心理學家主張,如果孩子們沒有學會暴力行為,即使在遇到危急情況或暴力時刻,他們也不會采取暴力行為。曾有一項研究把暴力行為分為五種情況:打架鬥毆、用武器攻擊某人、使用武力搶劫、攜槍和攜刀。研究人員對722名住在公共社區的十一二歲的學生進行調查,問他們有多少次目睹暴力行為或成為暴力行為犧牲品。結果發現,隻有1.4%的學生回答“沒有”,有54%的學生表示“有”,另外有15%的學生表示自己曾參與過。對美國的許多孩子和青少年來說,目睹暴力行為或成為暴力行為的犧牲品已成為生活的一部分。孩子們在生活的社會圈子――例如家庭、同類人群、鄰居、社區――裏學習到暴力行為,這些又被電視、互聯網、錄像、電影、MTV、音樂(譬如許多有攻擊性言辭的饒舌歌)加以強化。一旦他們腦中有了暴力行為概念,那麼在他們身上出現暴力行為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