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當然沒有情緒在北大的校園裏麵轉悠了,於是即刻地坐車回到了酒店。
在車上的時候我問冷主任:“冷主任,您覺得項校長那裏的把握性大不大?”
他說:“難說啊。不過我也很理解他,畢竟他不是一把手啊。這件事情我們得等。不過我是知道他這個人的,他一定會把我們的這件事情彙報上去的。小馮,你今天的那幾句話說得不錯,他是地質學家,你可搔到了他心裏的那處癢癢了。還有我給他的那個暗示,他肯定會慎重考慮的。”
我心裏想道:人家是科學家,又是北大的副校長,他真的很看重這些嗎?按道理說他是不應該缺乏科研經費的啊?不過我不好問出這樣的問題來,因為我也相信冷主任才是最了解那位項校長的人。
老主任卻說道:“我覺得你那樣的暗示對他不會有多大的作用,人家是副校長,又是院士,他會缺乏科研經費?”
冷主任大笑道:“國家的可研經費是需要審計的,我們讚助的需要嗎?很簡單的道理嘛。”
我頓時恍然大悟:冷主任的意思很清楚了,讚助的就等同於他私人的了。
我是申請並使用過可研經費的,而且對其中的狀況及潛規則早就心知肚明了。別說是讚助的經費,就是國家劃撥的科研經費被肆意侵占揮霍的情況,在科研圈內也早已不是什麼秘密。
其實大家都在這麼做,你不做,就顯得另類了,再者上邊的領導也並不會因此而相信你。這是一種可笑的現實。
科研經費的使用,諸如擴大開支範圍、擅自調整預算、突擊購買設備等屢見不鮮。中國科協一項調查顯示,科研資金用於項目本身僅占4百分之四十左右,大量科研經費流失在項目之外。
早幾年,中國科技投入不足,是製約科技創新的一大瓶頸。如今錢到位了,但是有限的錢卻沒有花在刀刃上,成了部分科研人員的“圈錢”法寶。
現在的可研經費可以去買科研設備、去做事情,但是不能給個人。由於科研人員的收入和獲得經費不成比例,再加上有些科研單位的績效工資都是從經費裏開,所以大家都動這個腦筋。
節節攀升的物價和工資不成正比,所以大家也就一根筋地想著法兒搞項目,搞科研。因為錢到手後,怎麼花是自己說了算。此外,在科研領域裏,中國目前還沒有一部關於科研項目立項、審批、經費使用、監管責任的係統法律。立法的缺失,直接導致科研項目管理的混亂。而科研項目管理又呈現出“政出多門、各自為政”的局麵,各經費來源單位對自己主管的科研項目都製定辦法,各高等院校、科研所也製定管理製度,管理製度的不統一造成不同科研單位管理規定不協調和衝突,造成了客觀上縱容了科研腐敗問題的發生。
另外,一些有身份和名望的老師也會利用自己的人脈關係,到處跑項目、攬課題。跑到項目後,再找一些老師共同研發,按需支付部分勞務費後,剩餘的全部落入個人小金庫。而那些跟著導師做科研課題的博士生,也能從科研經費裏拿到一些酬勞。
在科研圈內有一種項目老板,這些人就是專門跑項目,然後再與別人吃回扣。一般項目老板和駐京辦關係密切,因為要靠駐京辦打頭陣,與部裏牽線搭橋。每年三到五月是高峰期,一直到六月立項前,駐京辦是項目老板的首攻陣地,等項目和經費下來了,駐京辦就逐漸冷清了。
中國教育撥款分散掌握在國家教育#部、財政部、發改委、科技部等部門,而撥款的主要方式是項目製,即申報項目,審批通過立項後撥款。然而這種撥款製度,要求高校必須長期建立與掌握財權的部門的良好關係。
項目到手後,怎麼花是關鍵,而且還得花得沒有痕跡。這其中有幾種慣用方式:首先是吃回扣,隻需五百萬萬價格的儀器設備,以八百萬萬或者一千萬的價格購買,多餘的錢已輾轉進入個人卡號;其次,以科研需要的名義購置汽車房產,項目結束後就據為己有;再次,自己成立公司,拿科研經費作股份;或者,就是以考察的名義出國或到各地旅遊消費。
不過,出國考察並不便利,因為出境考察時要受到諸多審查,但這也阻礙不了他們巧立名目地花錢。例如,社會科學領域引進課題製後,設備儀器的費用,在預算中是小部分支出,交通費、差旅費、資料費和餐費等項開支,才是主要開支,常用的借口就是大量的社會調查和學術交流;在人文學科領域,查閱文本文獻是主要研究形式,重要資料都有圖書館藏,自行購置說不通。為使經費達到一定規模,便將電腦、攝像機、掃描儀等反複填報,而一旦立項,經費包幹,這些費用便可以被其他開支替代。所以,考察、學術交流是科研圈最慣用的伎倆,且專門挑沒有去過的地方考察。在國外隨便找個學會以考察名義或學術交流方式發個邀請函,這太簡單不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