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我起床後就發現了手機上麵有一條短信,這條短信是何省長發來的:你去找孫局長,他的電話是......我已經給他講好了。

其實我的內心裏麵還是有著一種悲哀的,因為我覺得這是一種交換,而且這樣的交換讓我感到羞愧與無奈。與此同時,我也有些後悔昨天給她打的那個電話——這樣的事情給錢就可以了,反正是公事。

可是我太喜歡走捷徑了,這也是我自己搞出來的事情。

我打電話給秘書小徐,讓他馬上到省城來,帶上照片。他當然知道去通知我的駕駛員。

雖然何省長已經給省文物局打了招呼,但是我們自己還是應該把事情對他們講清楚才是。這各是一碼子事情。

省文物局的局長很熱情地接待了我們,我說明了來意,同時也把有關寺廟的曆史淵源對他講述了一遍。

孫局長點頭道:“看來這個遺址確實很重要,說不定也很有考古價值。不過我們省文物局目前的人手太少了,最近全省好幾個地方在施工的時候都發現了古墓,所以我們的人手確實很緊張。而且像這樣的考古發掘是需要時間的,設備運輸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我頓時明白了,他說的其實還是錢的問題。我說道:“何省長也非常關心我們的這件事情,而且既然您也覺得這個古跡很有考古價值,所以還得請您無論如何安排人手盡快去發掘,目前那個地方已經遭到破壞了,雖然我們已經安排了人手在那裏值守,但是不可能一直這樣下去啊?您說是吧?”

他說道:“何省長打了招呼我們當然得聽,可是我們也有我們實際的困難啊。馮市長,請你理解。”

本來我是想打著何省長的名頭去壓他,但是卻想不到他依然不鬆口。我頓時就明白了,如果不花錢的話可能是不行的了。於是我就問道:“像這種項目的考古發掘,一般需要多少費用?”

他說道:“既然是何省長打了招呼,我們就收取一點成本費用。十萬塊吧。”

我心想這筆費用倒是不多,於是就說道:“那行。這十萬塊我們出了。不過我希望孫局長能夠馬上派出人去。”

孫局長笑著說道:“這樣吧,你們把費用付了後我馬上就派人去。不過現場的保護工作還是得請你們負責。”

我在心裏苦笑:錢這東西有時候太重要了。我說道:“我馬上去你們財務付款。”

出了他辦公室後我還是先給柳市長打了個電話,將省文物局的要求告訴了他。可是讓我想不到的是,他卻即刻就批評了我,“十萬塊?哪裏要那麼多?不行,這件事情不行。”

我頓時就著急了,“這樣的事情,十萬塊並不多,而且今後的重建工作都不需要我們再投入。況且我也答應了人家。”

他冷冷地道:“既然你都答應了人家,那你還給我打這個電話幹什麼?”

我心裏頓時也有了火氣,“您是市長,這件事情我向您彙報應該沒錯吧?陳書記也說了,這個項目要重點抓,今後修公路的錢也得市裏麵投入。我也是想到對方隻要十萬塊,這樣的要求並不過分。而且這還是何省長打了招呼後人家才優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