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是董書記講話,他主要是向醫大的領導們介紹了我們東江的情況,主要是談東江工業園區未來的前景,由此就引申到了江南醫科大學在東江建新醫院重要的社會意義,同時也表達了東江市委、市政府,全東江市人民對醫科大學這項舉措的感激之情。

在這樣的情況下,我一般是不會發言的,隻需要雙方的主要領導交談結束、沒有了異議之後由我簽署合同就可以了。

董書記講完後校長說道:“這份合同是我們雙方經過多次討論、修改後形成的正式文稿。目前大的方麵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不過,董書記,馮市長,剛才我再次在閱讀這份合同的時候發現漏掉了一個問題,現在我提出來,請兩位領導斟酌。”

董書記笑道:“你隨便講。我們是友好協商,沒有什麼問題解決不了的。”

校長說道:“董書記,我要談的不是特別大的問題。是這樣,既然我們要把東江市人民醫院接管過來,那就涉及到今後的用人問題。也就是說,今後醫院的院長、副院長的任免就應該完全屬於我們在管了。董書記,你說是吧?”

董書記笑道:“這是當然。這不是什麼問題。”

校長說道:“但是這樣的話,很可能在開始的時候就會形成一些矛盾,我們擔心到時候醫院的職工鬧事。”

董書記笑著說道:“既然醫院已經屬於你們的附屬醫院或者分院了,那麼所有人事方麵的問題都是屬於你們自己內部的事了,到時候誰要鬧事你們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就是。當然,如果需要我們出麵協調解決的話,我們也會盡力的。”說到這裏,他來問我道:“馮市長,你說是不是這樣?”

我點頭道:“董書記,您說得對。

既然合同上規定了把東江市人民醫院完全劃歸醫科大學,那麼這家醫院的責權利等所有的問題也就一並劃到了醫科大學下麵,人事的問題當然就是其中之一了。

我覺得這個問題不需要在合同裏麵再細化出來,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不過這裏麵可能會存在另外的一個問題,那就需要我們配合了。

比如,醫科大學接手了這家醫院後發現某幾位醫院的負責人曾經有過貪汙受賄的情況,因為那樣的事情是在我們管轄期間內發生的,所以我們的紀檢部門應該全力配合你們的調查。”

校長說道:“既然你們兩位領導都這樣講了,那這份合同就應該沒有什麼問題了。

董書記,馮市長,我看這樣,正如那天董書記所講的那樣,我們簽署合同隻是為了讓它具有法律效力,我們雙方本著誠信的原則按照合同執行就是了。

如果接下來在執行的過程中遇到了什麼問題的話,我們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