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67 死亡之液(2 / 3)

不過這葉楚還真是一個土豪呀,這仙陣說拿出來就拿出來呀不愧是神城中的采購呀,出手就是大方。

其實對方那個女弟子,可不是想換仙陣,這個仙陣隻是他自己想要的而已。而對方的女弟子想換的東西,他早就給了那個女弟子了,相當於現在這個東西,是他自己個人的了,他自己想要交換仙陣而已。

可以自如施展的仙陣,想想就令人興奮呀,隻不過付出了一個極樂瓶的代價,也是很虧呀。

好在,自己也有一隻極樂瓶,哈哈哈,這世上還有一隻在自己手裏呢。

“再看看這件吧。”

易莫華將極樂瓶放到一旁,又取出第二件神物,這個神物一出來,葉楚就更不懂了。

這是一根樹枝,看上去幹不拉幾的,絲毫靈氣都沒有,就是一根枝木。

“這是什麼?”葉楚挑了挑眉。

這東西怎麼看,也不像是什麼神物,難道還有什麼特別的來頭不成?

“老弟別小瞧了這東西,看似枯朽不堪,但是卻是神物…”

易莫華拿起這一根枯枝介紹道:“這東西也是一件佛門神樹傳聞這是一位佛祖路過洛域之時,在洛域極北之地,燃過的一根佛枝。”

“佛枝?”

葉楚有些困惑:“可是一點佛息也沒有呀,看上去稀疏平常…”

“我們的道法並不是佛道,所以這東西現在沒有什麼反應…”易莫華道,“這東西在我天華閣已有幾萬年了,一直就被存放在幾大長老的手中,不過曾經有我的先祖曾眼所見,有一位佛道高僧,手持此佛枝,畫出了一片星牢,困住了幾位無上高手……”

“當時還將整個洛域給冰封了,佛音在洛域中吟唱了好幾天若不是佛門高僧顧忌此域生靈,怕是整個洛域的生靈,都會歸順佛門了。”易莫華道。

葉楚晃然道:“隻是此物對方要換什麼東西,這東西雖好,但是我也不是佛修,也不一定有對方需要的東西。”

“這東西存放在天華閣中數萬年了,早就與主人失去了聯係了,也有可能主人當年就當在了天華閣中,現在當期已過已是屬於我天華閣之物了,所以看老弟你有什麼東西了。此物若是與你有緣,你出點東西就可以拿走了。”易莫華笑了笑。

葉楚也笑道:“那就要看老哥你這刀狠不狠了,太狠了可不行呀……”

“嗬嗬,我們什麼關係,自然不會宰你的。”

易莫華笑了笑道:“其實上回你拿出的那些材料,我們天華閣就需要其中的不少,等下我們總的清算的時候,再加上一些這東西你就拿走吧。”

“那行吧,我要了。”

既然是佛門聖物,葉楚想著收也就收了吧,萬一采薇用得著呢。

自己也真是為那個女人操碎了心呀,已經花了不小的代價為她拿下了好幾件佛門至寶了。

還有之前在南風聖城得到的,佛門古經,佛門袈裟,以及現在得到的佛門樹枝,有好幾樣東西都隻是為采薇買的了。

“恩,看看這一件吧,這一件不再是佛門之物了。”

易莫華微笑著,又取出了第三件東西,這回確實是一件亮眼之物。

在櫃台上,出現了一對耳環,這對耳環神光閃閃,材質非凡好像用的是紫龍帝玉。

同時耳環的外麵,還有一串小小的鈴鐺,這鈴鐺竟然用的是菩提玉,確實是很不一般。

“此物名叫紫龍菩提……”

易莫華介紹道:“是洛域曾經的第一美人,龍俏的飾物,是當年洛域的第一戰神,洛離天送給龍俏之物。”

“洛離天?”

葉楚又聽到了這個名字,之前那個腴兒她們的師尊,可能與洛離天有關係,現在又冒出了這個洛離天。

“不錯,洛離天是我們洛域之人,不過距今已有萬年了,而龍俏也是洛域曾經的第一美人。”

“不知道老弟你有沒有聽說過,後來這洛離天好像還去了仙路了,在仙路上還當了大官了……”

易莫華笑道:“這東西用的是紫龍帝玉打的環,又有菩提玉打的鐺,可以稱得上是一件難得的神兵飾物了。”

“恩,確實是不錯。”

葉楚卻搖了搖頭道:“可惜我感覺自己與此物無緣,我也交換不起這件東西,你還是留著吧。”

“沒事,老弟就當替我看看吧。”

易莫華倒是沒覺得有什麼,十件東西,前麵的兩件葉楚都要了,後麵的就算他都不要也沒什麼關係了。

葉楚仔細的看了看,這紫龍菩提耳環確實是不錯,而且上麵的極強的道力,也足見這個洛離天的實力之強勁。

上萬年前,他就能踏上仙路,並且最終成為仙城的城主,其實力不是一般的強。

怕是當時最弱也有魔仙級別的實力吧,要不然很難當上仙城城主,更何況還當的是怒戰仙城的城主。

那怒戰仙城的城主的實力肯定也比一般的仙城城主的實力要強不少的,要不然如何壓得住那座仙城中的無數強者呢。

不過這東西對自己來說,並沒有什麼用處,自己擁有紫龍帝金棺,還有菩提棺,用料都要比這個多得多。現在分別交給了葉依依和葉戀戀,自己的兩個女兒,正在借助這兩樣東西,在抵消改道之苦。

所以這個東西,自己換來也沒什麼特別的作用,暫時是用不著的。

欣賞了一會兒後,易莫華又取出了第四件東西。

這是一個像玻璃缸一樣的缸體,有臉盆大小的圓形的,高約有半米左右。

材質就像是玻璃,也沒看出來有什麼靈氣,反正是挺普通的這樣子看上去。

隻不過唯一有些特別的是,葉楚感覺到了,在這個缸體的邊沿似乎有一圈淡淡的神光。

“這是水神之膽,你若是想收的話,也有些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