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氣質(2 / 2)

在強型中又可以按興奮和抑製過程的平衡性區分為強―平衡與強―不平衡兩種類型。

在強―平衡型中又可按興奮和抑製相互轉換的靈活性分為強―平衡―靈活型和強―平衡―不靈活型。

這樣就可以得到高級神經活動的四種基本類型:強―不平衡型(興奮型),強―平衡―靈活型(活潑型),強―平衡―不靈活型(安靜型),弱型。

根據實驗發現,神經類型與氣質類型有較為一致的對應關係。神經類型為興奮型的人能很快形成興奮性條件反射,但抑製性條件反射形成較難、較慢,即有強的興奮過程和弱的抑製過程。由這種神經過程特點所決定的心理和行為特點是:激動的,好鬥的,情緒容易衝動,心境變化劇烈,直率外傾,表現相當於膽汁質。

神經類型為活潑型的人,神經過程平衡且靈活性高,容易形成興奮性條件反射和抑製性條件反射,興奮與抑製轉化容易,但一旦缺乏刺激很快就無精打采或入睡。由這種神經過程特點所決定的心理和行為特點是:敏捷的,好動的,靈活的,外傾,好交際,堅持性差,易變化,表現相當於多血質。

神經類型為安靜型的人,神經過程平衡而靈活性差,條件反射易形成但難以改造,興奮與抑製轉化困難,具有惰性。由這種神經過程特點所決定的心理和行為特點是:穩重的,安靜的,注意穩定而難以轉移,堅韌而行動緩慢,內傾,表現相當於粘液質。

神經類型為弱型的人,興奮和抑製過程都弱,而抑製過程更弱,承受不了強度大、時間長的刺激,易出現保護性抑製。這種神經過程特點所決定的心理與行為特點是:柔弱的、敏感的、多思的、體驗深刻,內傾,行動呆板,孤僻,表現相當於抑鬱質。

所以,高級神經活動類型是氣質類型的生理基礎,氣質類型是高級神經活動類型的心理和行為表現。

2.榮格和威特金的氣質分類

(1)榮格的分類。

瑞士心理學家榮格認為,力比多(本能)流動的方向決定了人的氣質類型。一個人力比多傾向於外部就是外向型,傾向於內部就是內向型。但外向型、內向型隻是氣質的粗略分類,與不同的心理機能結合,可以表現出更細致的類型差別。

(2)威特金的分類。

美國心理學家威特金從認知風格角度提出的氣質分類更具現實意義。威特金認為人的認知風格主要分為兩種:場依存型和場獨立型。

3.氣質理論及其評價

早期的氣質理論主要在於解釋氣質的生理基礎,如我國《黃帝內經》中的陰陽五行說,古希臘希波克拉特的體液說,德國精神病學家克瑞奇米爾的體型說,日本學者古川竹二的血型說,伯曼的激素說,俄國生理心理學家巴甫洛夫的高級神經活動類型說。從揭示氣質的生理基礎的角度評價,除了高級神經活動類型說有實驗支持,激素說能部分解釋人的心理行為表現與激素分泌相關以外,其他各種學說因為拿不出有力的證據,至今沒有獲得心理學界的承認。

後來,氣質理論的討論的焦點逐漸轉移到對氣質的動力特性、形成與發展、作用實質、內在結構的研究。

托馬斯和切斯對氣質進行了長期研究,發現新生兒1-3個月就有明顯的氣質特征,這種特征不易改變,一直持續到成年。兩位心理學家還提出了氣質特性的9個維度:①身體活動的水平;②生理活動的規律性;③對新異刺激的接近或回避;④對環境變化的適應性;⑤感覺閾限;⑥主導心境;⑦心境強度;⑧分心程度;⑨堅持性。

美國心理學家巴斯根據人們參加各種類型活動的傾向性不同,將氣質分為四種,並描述了四種氣質類型的表現和形成發展過程。①活動型。總是搶先接受任務,精力充沛,不知疲倦。嬰兒期表現為手腳不停地活動;兒童期在教室裏坐不住;成年時有強烈的事業心。②社交型。傾向於社交,渴望與他人建立親密友好的關係。嬰兒期表現為對父母依賴性強,孤單時大哭大鬧;兒童期容易接受教育和環境的影響;成年時注重與他人建立融洽關係,和睦相處。③情緒型。覺醒程度和反應強度大。嬰兒期經常哭鬧;兒童期容易激動;成年時喜怒無常,難以合作相處。④衝動型。易興奮,缺乏控製能力。嬰兒期等不及成人喂飯、換尿布;兒童期注意分散,常坐立不安;成年時行動帶有衝動性。

波蘭心理學家特裏勞從整體角度探討氣質,提出:氣質是生物進化的產物,又受環境影響而發生變化;氣質在人的整個心理活動中,在人與環境的關係中起調節作用;氣質的反應性和活動性影響人行為的能量水平和持續時間。

蘇聯心理學家提出了氣質的亞結構理論。涅貝利岑認為,可以從氣質中分出活動性和情緒性兩種亞結構。羅索諾夫同意亞結構的觀點,但將兩種亞結構命名為積極性和情緒性,並進一步把積極性細分為動力性、可塑性、速度。西方學者亦有類似觀點,如布斯和普洛明提出氣質有情緒性、活動性、交際性三種亞結構,並據此設計出了氣質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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