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博爾濟吉特氏的女人們(1 / 2)

明代後期,蒙古已逐漸形成三大部:生活在蒙古草原西部直至準噶爾盆地一帶的漠西厄魯特蒙古,生活在貝加爾湖以南、河套以北的漠北喀爾喀蒙古,生活在蒙古草原東部、大漠以南的漠南蒙古。漠南蒙古東西諸部,介於明朝與後金之間,其中有的部同後金接壤,因此後金最早同東部漠南蒙古諸部發生政治聯係。

後金興起,努爾哈赤之所以決意征撫漠南蒙古,這是因為:首先,漠南蒙古同海西女真關係密切,如葉赫貝勒“金台什孫女為虎墩兔婦”(《明史·韃靼傳》第327卷),蒙古內喀爾喀介賽貝勒奪娶努爾哈赤“已聘葉赫錦泰希貝勒之女”(《滿文老檔·太祖》第13卷),征撫漠南蒙古有助於女真內部的統一。其次,漠南蒙古位於後金的右翼,隻有征撫漠南蒙古,才能解除進入遼沈地區的後顧之憂。再次,漠南蒙古的林丹汗等,與明朝締結了共同抵禦後金的盟約:“願助兵滅奴,並力恢複天朝疆土。若奴兵到,憨兵不到,斷革舊賞;倘奴酋通路,背盟陰合,罹顯罰。”(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第7卷)隻有拆散這個聯盟,才能南犯明朝。再其次,征服漠南蒙古,可以打通進入長城的走廊。最後的一個原因是,後金為奪取明統,深感兵力不足,需要征撫蒙古,擴充八旗兵源。努爾哈赤曾說:“蒙古與滿洲,語言雖各異,而衣飾風習,無不相同,兄弟之國。”(《滿文老檔·太祖》第13卷)魏源所說“夫草昧之初,以一城一旅敵中原,必先樹羽翼於同部。故得朝鮮人十,不若得蒙古人一”(魏源:《聖武記》第1卷),即是此理。

漠南蒙古自明初以來,已經遭受二百餘年兵燹(xiǎn)之難。明朝政府與故元勢力之間,蒙古各部之間,長期無休止的戰爭,導致了漠南蒙古社會經濟的破壞和部民生活的貧困,使許多貧苦牧民陷於“爨(cuàn)無炊”、“衣無帛”的悲慘境遇。蒙古族部民要求結束戰亂割據局麵,渴望得到安定統一。但是,明朝後期極為腐敗,無力重新統一蒙古地區;蒙古各部貴族長期內訌,也無法實現其內部統一。因此,努爾哈赤征撫漠南蒙古,既利用了蒙古人民渴求統一的願望,又利用了蒙古貴族不滿明朝的心態,也利用了蒙古王公分裂割據的條件。時蒙古封建王公在進行分裂爭鬥,從一己利益出發,忽而聯合一些封建王公去反對另一些封建主;忽而翻雲覆雨,昨天的盟友變成了今天的敵人,昨天的敵人又變成了今天的盟友。努爾哈赤利用漠南蒙古同明廷的結盟與矛盾、各部之間的分裂與內訌,對於各部封建王公,有的分化瓦解,有的武力征討,或者征撫並用,先後逐一征服東部漠南蒙古。

努爾哈赤征服漠南蒙古,先從其科爾沁部開始。

漠南蒙古的科爾沁部,駐牧於嫩江流域。它東鄰烏拉,東南近葉赫,西南界紮魯特,南接內喀爾喀,北臨嫩江上遊地區。科爾沁部為同察哈爾部爭雄,就與勢力較強的葉赫、烏拉結盟。萬曆二十一年(1593),科爾沁部明安貝勒等率蒙古兵萬騎,同葉赫、哈達、烏拉、輝發、錫伯、卦爾察、朱舍裏、訥殷共九部之師,直指建州。攻黑濟格城不下,陳兵古勒山。九部兵大敗,明安貝勒騎裸馬尷尬地逃回。翌年,“北科爾沁部蒙古貝勒明安、喀爾喀五部貝勒老薩,始遣使通好”(《清太祖高皇帝實錄》第2卷)。科爾沁部初次遣使建州。此後,“蒙古各部長遣使往來不絕”(《滿洲實錄》第2卷)。

科爾沁部雖然在古勒山之役遭到失敗後,遣使建州和好,但並不認輸。萬曆三十六年(1608)三月,建州兵往烏拉部的宜罕阿麟城,“科爾沁蒙古翁阿岱貝勒與烏拉布占泰合兵”(《滿文老檔·太祖》第1卷),科爾沁軍遙望建州兵強馬壯,自知力不能敵,便撤兵請盟,聯姻結好。努爾哈赤從大局出發,不念科爾沁兩次動兵舊惡。說:“俗言:‘一朝為惡而有餘,終身為善而不足。’”(《滿洲實錄》第3卷)同意與科爾沁棄舊怨,結姻盟。萬曆四十年(1612),努爾哈赤聞科爾沁貝勒明安的女兒博爾濟吉特氏(博爾濟錦氏)“頗有豐姿,遣使欲娶之。明安貝勒遂絕先許之婿,送其女來”(《清太祖武皇帝實錄》第2卷)。努爾哈赤以禮親迎,大宴成婚。明安貝勒是蒙古封建王公中第一個與建州聯姻者,對後世影響深遠。其後,萬曆四十三年(1615)正月,努爾哈赤又娶科爾沁孔果爾貝勒女博爾濟吉特氏為妻。

恩格斯有一句名言:對封建王公說來,“結婚是一種政治的行為,是一種借新的聯姻來擴大自己勢力的機會;起決定作用的是家世的利益,而決不是個人的意願”。建州女真貴族同科爾沁蒙古王公聯姻,便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努爾哈赤不僅娶科爾沁兩貝勒的女兒為妻,他的兒子也相繼納蒙古王公的女兒做妻子。僅萬曆四十二年(1614),努爾哈赤的四個兒子,即次子代善娶紮魯特部鍾嫩貝勒女為妻,第五子莽古爾泰娶紮魯特部納齊貝勒妹為妻,第八子皇太極娶科爾沁部莽古思貝勒女為妻,第十子德格類娶紮魯特部額爾濟格貝勒女為妻。爾後,第十二子阿濟格娶科爾沁部孔果爾女為妻,第十四子多爾袞娶桑阿爾寨台吉女為妻。努爾哈赤在位時,同科爾沁聯姻十次,其中娶入九次、嫁出一次;其子皇太極繼續實行上述聯姻政策,皇太極在位時,同科爾沁聯姻十八次,其中娶入十次、嫁出八次。蒙古科爾沁部等與後金政權,通過聯姻,鞏固同盟,以加強自己的勢力,來對抗察哈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