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懷念狼(1)(2 / 3)

在這一場匪亂毀城中,有一戶姓傅的兄弟分家過活。老大開著一片糧莊,家境殷實,生有一個女兒,自小就請了教師在家授課。老二是做棉花生意的,高山頂上不產棉花,從平川道廉價買了來山上貴賣,經年挑一個兩頭高翹的棉花籠擔,一邊走一邊喊:棉花,棉花!他為人誠實,性情卻急,常常是聽見叫賣聲,某家的老嫗拿著銅錢出來了,他則已經走遠,氣得罵:這急死鬼,是逛城的還是做生意的?!生意做得並不好。遭狼災的時候,糧莊的掌櫃夜裏拿著火銃守在城牆上,夫人原本閉門睡覺,半夜裏要解手,屋裏是放著尿桶的,但她愛潔淨,偏去後院廁所,廁所的泄糞口對著院外,一隻狼正從那裏往裏鑽,一爪子就把她下身抓個稀巴爛,失血過多便死了。鬧起白朗,一隊匪兵又在磨坊裏輪奸了他的女兒,匪退後,鄰居的阿婆用烤熱的鞋底焐女兒陰部,焐出一碗的精液。老二呢,匪退後再無蹤影,活不見人,死不見屍,街坊四鄰都說要麼被白朗拉走了,要麼就被狼吃掉了,他的老婆終不肯相信,總覺得丈夫還活著,會突然什麼時晌就在門首喊:棉花,棉花!可憐這老婆一雙粽子小腳,走遍了方圓溝溝岔岔,打問了所有見到的人,而且見廟就進去燒香磕頭。隨著鎮安城新建,她拖一兒一女也到了川道,川道裏狼雖然比在山頂的少,但狼仍然在大白天裏就會碰著,而且裝狗扮人,受迷惑了幾次。母子三人聽說一個山頭上還是有著一個廟的,又去禱告,雨天裏穿過了一片苞穀地,苞穀葉的齒邊撕拉著他們的臉和胳膊,雨再沿著葉尖滴落到傷口上,火辣辣地疼痛。她讓女兒走到前邊,手裏緊握著一根木棒,不斷地叮嚀端端走,不要走散,而背在背上的小兒,是用布帶子係了三道和自己捆在一起的,還是害怕狼從後邊將小兒抓走,便讓小兒的一雙腳盡量往前伸,她能雙手拉著。泥在草鞋上粘成了大坨,走一步十分艱難,女兒的鞋很快就陷在泥裏拔不出來,丟失了,雖然母親不停地罵著走快點,女兒仍是要停下抓癢著滿是黃水瘡的腦袋,並彎下腰從地上拔著刺薊菜往口裏塞,嘴角就流下綠的汁水來。她或許是餓得厲害,咬嚼聲特別大,根本就沒有注意到對麵的地塄上已經站著了一隻狼,狼也在咬嚼著,嘴大得像瓢,張合有些錯位。做母親的銳叫了一聲,女兒抬頭看見了暮色中灼灼的兩團綠光,她們立時站定,誰也不再說話,嘴裏的咬嚼聲也停止了。人與狼在苞穀地裏目光相持了半個時晌,鬆軟的泥土裏,婦人的腳深深陷下去,身子明顯地矮了,而臉色開始發紅,眼睛也發紅,紅得有了醬辣子色,披散的頭發呼呼呼地豎起來了,沒有風,但趴在背上的兒子聽得見搖曳中的錚泠泠銅音。一聲響動,接著惡臭難聞,狼拉下了一道稀糞,或許狼被婦人豎起的頭發嚇呆了,或許狼本身在病著,拉下了稀糞就坐在地上,然後又站起來,拖著泥乎乎的尾巴走掉了。

也就在這個晚上,他們在寺廟裏遇見了老縣城的一個鄰居,鄰居也是來為失散的家人祈禱的,鄰居告訴說:“棉花擔死了。”棉花擔是丈夫的綽號,婦人立即說:你嚇我,你別嚇著我!鄰居說這是真的,稷甲嶺的山口上,匪徒們在樹上捆綁了二百多人,殺是沒有殺的,留下來專要喂狼,狼就去吃了乳房和股部,也有挖出心肺吃了的,棉花擔的個頭大,脖子上的一道繩索綁得很緊,那顆頭還在樹上,脖子以下卻什麼也沒有了。“這是我看見了的。”鄰居說,“這是他的命,他生就了短眉目長是短壽相啊,你得恨他,恨他把你拋在半路上!”婦人喉嚨裏咕嚕嚕一陣響,一股黑血噴口而出,女兒看見了空中一個紅的蝴蝶在飛,蝴蝶落在了寺廟的石頭牆上,越來越大,越來越大,母親的頭就砸著了她的腳,她叫了一聲“娘!”娘的眼睛全然是白眼睛。

匪亂和狼災毀滅了一個縣城,而其中的某個家庭遭受了悲慘的命運,翻開商州南部各縣的誌書,這樣的例子幾乎隨處可找。從上個世紀一直到本世紀初的三四十年,商州大的匪亂不下幾十次,而每一次匪亂中狼卻起著極大的禍害,那些舊的匪首魔頭隨著新的匪首魔頭的興起而漸漸被人遺忘,但狼的野蠻、凶殘,對血肉的追逐卻不斷地像釘子一樣在人們的意識裏一寸一寸往深處鑽。它們的惡名就這樣昭著著。我曾經三次去過商州,曾一個夜裏正坐在一戶人家的院子裏吃晚飯,村口有人喊:“狼來了!”院子裏的人全都扔下碗站了起來,院門哐啷關了,一人多高的山牆上的窗子也下了橫杠。當全家人都進了堂屋,主人疑惑道:“真的狼來了?好多年狼沒有進過村呀?!”掮了一把明晃晃的柴刀走了出去,果然最後落實到狼並沒有來到村裏。雖然那是一場虛驚,卻如同在城市裏誰突然呼叫地震了一樣,必然就出現人群的混亂。而至今在所有的人家,孩子哭鬧,大人們依然在嘿唬:再哭,狼就來了!哭聲立即戛然而止,雖然這孩子沒有見過狼,長大到老,一輩子也可能再難看到狼。

那個婦人,繼續補充故事的材料吧:婦人到底是氣絕了,但她的女兒和兒子卻艱難地活了下來。女兒是被在寺廟裏遇見的那個鄰居收養的,不久就隨養父做生意去了省城,這女兒是真正享了福了。兒子是沒人管的,但在流浪中一天天野長,最終竟成了一名獵人。商州的獵人春夏秋冬都要頭剃得精光,紮著裹腿,蹬著麻鞋,黑粗布的對襟襖雖有紐扣偏是不扣,用一條腰帶勒著,腰帶是丈二長的白絨線織的。背著獵槍,牽著獵狗。狗當然是土狗,頭要小,腰要細,腿特別地長,自幼就割斷了尾巴,模樣黑醜如鬼。這獵人打了一輩子野物,在兒子出生的時候,他用一百隻狼的前胸皮毛連綴成了一張特大的褥子,把五尺寬八尺長的土炕鋪滿又一直鋪到炕地。兒子五歲起,他就帶著出獵了,教小家夥親自剝狼皮,一雙嫩手伸進熱騰騰的被剝開的狼腔子裏往外掏腸子,讓血桃花一般地濺落在臉上。兒子見風似長,已經比父親更為英武,成了商州捕狼隊的隊長。捕狼隊最多時上百人,他們經年累月,走州過縣,身上有一種凶煞之氣,所到之處,野物要麼聞風而逃,要麼糾集報複,演出了一幕幕壯烈又有趣的故事在民間傳頌。地方政府從未投資給過捕狼隊,捕狼隊卻有吃有喝,各個富有,且應運出現了許多熟皮貨店,養活了眾多的人,甚至於商州城裏還開辦了一家狼毫毛筆廠,別處的狼毫筆廠都用的是黃鼠狼的毛,而他們絕對是真正的狼毫,生意自然更為興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