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小招待所。
簫浩讓淋了一場大雨,有些發燒,原本想將季恬恬帶回自己家,卻讓季恬恬拒絕,最後,在離城最近的小小招待所住下。
季恬恬從簫浩手上拿過手機以及她的包,便撇下簫浩進了一間房,小悅和簫浩各住一間房。
小招待所的條件有限,簫浩半夜裏發起了燒,沉睡過去,到第二天中午才醒來。
醒來的時候,季恬恬早已不見,隻有小悅一人在等他。
“小悅,季姐呢?”感冒讓簫浩整個人看起來精神很不好,見季恬恬的房間空著,小悅正坐著看電視。
小悅見簫浩起床,從床上坐起來,取過包包,從包裏取過一張支票遞給簫浩,說,“季姐她哥回國,將她接走了,這個是季姐處我交給你的。”
簫浩呆呆的望著小悅,又望著她手上的支票,她就這樣走了,連和他打個招呼也不願意,這張支票,是什麼意思,是在打發他嗎?
小悅見簫浩愣著,將支票塞到簫浩手上,說,“別發愣了,季姐看得起咱們,不隻是你有,我也有,行了,東西交給我了,我也該走了,有機會再見。”
說完,小悅便頭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呆若木雞的簫浩。
盯著支票上的零,這是季恬恬第一次這麼大手筆,她是大明星,上億身家,這些錢對她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他為她做這麼多,最後隻是一張支票便打發了,連走,都不屑和他打個招呼,原來,一直,他在她眼裏,不過是顆可有可無的棋子。
“嗬嗬。”簫浩拿著支票站在空蕩蕩的房間裏,苦笑著,她哥哥來了,她便不再需要他了,他以後想再見她,那得是多難。
一屁股坐到床上,抱住了頭,他愛上她了,早就愛上了,為她付出一切都不乎,可現在,他隻覺得無比的酸楚和無奈,他是她肚子裏孩子的父親,卻沒有資格在她身邊照顧她、保護她,他知道,他在她心裏根本就沒有一點位置,他從來就沒有走進過她的心,他根本就什麼也不是。
銀灰色法拉利車上,季恬恬和一位約二十七八年紀的英俊男子坐在後排,這位男子黑色西裝內白色襯衫,身材看起來非常高大,五官立體分明,留著平頭,整個人看起來十分幹淨、幹練。
季恬恬挽著英俊男子的胳膊,將頭靠在男子肩膀上,臉上掛著非常燦爛的笑容。
“哥,幸好你回來了,要不,我都不知道怎麼辦了。”
“妹妹,哥就知道你在國內過得不好,你別怕,有哥在,沒人敢欺負你。”英俊男子正是季恬恬的親哥哥,季謙,季氏將來的繼續人。此時季謙臉上的表情,除了兄妹之間相見的歡喜之外,眉宇間卻是一片沉重。
“哥最好了,有哥在,我就什麼也不怕了。”季恬恬又緊了緊手中的胳膊,笑得更甜了,有哥在,她就不信淩冀辰敢動她一絲一毫。
“先到姑姑家去吧,酒店就先別住了。”季謙摸著季恬恬的頭,眼神裏滿是心疼,“你看你,才回國不到半夜,瘦了這麼多,人也憔悴了許多,爸媽看到,一定會很心疼。”
一提到爸媽,季恬恬臉上的神情一下黯淡了,她奮力上遊,造成今天這樣的性格,全是這兩個人所賜,有著千金小姐的身份,卻從未享受過一天千金小姐的生活,兩夫妻,強強聯手的婚姻,根本沒有愛,她和哥,從小就一個跟媽,一個跟爸,分開生活,除了表麵是一家人外,根本就沒過一天幸福快樂的生活。
季氏的家業,三分之二在父親手上,母親也是女強人,基本沒有給她什麼溫暖,她也沒有什麼朋友,從小便很獨立,正是受到家庭的影響,從小,她便好強,任何事情都要爭個第一,到後來,決定做巨星。巨星的光芒是巨大的,受萬人囑目,那麼多人喜歡捧著,喜歡著,這份虛榮心,是她從小便追求的。
和淩冀辰的相識,也是因為父親那年的生日,她永遠忘記不了,父親在賓客麵前炫耀有這麼一位能能歌善舞的女兒,讓她表演歌唱,她第一次在這麼多上流人士麵前表演,因為激動,而忘了歌詞,淩冀辰像一個天使一樣,拿著話筒唱著上了台,為她解了圍,也就是在那一秒,她和他,一見鍾情。
順其自然的相識相愛,直到父母隱離,母親的淚水讓她明白,隻有自己強大起來,比男人還強,男人就永遠不敢瞧不起你。而這時候,國外一個星探發掘了她,承諾將她捧成巨星,她便毫不猶豫的拋棄和淩冀辰的感情,飛去了國外。
那時候的她,一半是為了夢想,一半是為了讓自己立足於人上人,父母隱離,她這個千金小姐不過是表現,實則根本連一個中等富豪家的子女都不如,為了將來,能高姿態的與上流社會的人來往,她隻有讓自己成為巨星,到那個時候,她便能抬著高傲的頭,穿行於各色富豪之間。
五年時間,她做到了,收獲了無數的掌聲和鮮花及名譽,什麼都有了,決定回國,為另一個目標奮鬥--嫁入淩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