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鞏一生為官二十多年,既為州郡官吏十多年,輾轉多州,又先後出任京官,雖時間不長,但也做到曆代文人所向往的中書舍人一職,史稱其晚年受神宗器重,未來得及受重用即辭世。但從當時的社會現實及曾鞏的政治態度來看,其一生雖關心時局,但卻無突出的政治見解。從其一些政論文章看,如《唐論》《熙寧轉對疏》《移滄州過闕上殿劄子》等,其主要觀點是泛稱三代之製,讚揚後周和初唐的貞觀之治,而對於北宋的社會現實並無多少見解。他不但對北宋中期積貧積弱的現實沒有任何不滿,而且還大加稱頌,說什麼“生民以來未有如大宋之隆也”“今陛下履祖宗之基,廣太平之祚(zuò,福),而世世治安,三代所不及,則宋興以來,全盛之時,實在今日。”意思是說,大宋的興旺是有史以來最好的,連傳說中的堯舜禹“三代”也比不上宋代。這種盲目的頌聖,說明曾鞏確實缺乏政治見識,更談不上提出什麼改革社會的建議。他雖和王安石政見不完全一致,但他在王安石變法期間正在各州主政,也未見其發表過什麼具體意見。可見,曾鞏確實不是一位好的政治家,這與歐陽修、王安石大不相同,甚至和三蘇也有相當大的差距。
曾鞏不是一位好的政治家,但不失為一位受人尊敬的清官循吏。史稱曾鞏轉徙六郡均有政績。今天看來,他確曾在地方上做過不少好事,但多是曆來清官循吏之所為,如救災、防疫、緝盜,維持社會治安等。他在通判越州時就曾禁止亂收鄉戶的助役錢,災荒年時,設法提前儲備糧食,避免病疫傳播等,使百姓順利度過災荒年。他在知齊州、襄州、洪州、福州、亳州等地時,都曾毫不手軟地打擊當地的惡勢力,並將為首的繩之以法,為民除害,有效維護了社會治安,做到“民外戶不閉,道不拾遺。”在襄州時,他還平反冤獄,對誤判的死囚犯依法“即日縱去”,並釋放犯人一百餘名;在洪州,疾病蔓延,他想方設法,“自州至縣鎮亭傳,皆儲藥以授病者。民若軍士不能自養者,以官舍舍之,資其食飲衣衾之具,以庫錢佐其費,責醫候視……人賴以生。”其他各項兵役、徭役,他都想盡一切辦法少收費,少擾民。由於他能考慮百姓生活,減輕百姓負擔,令行禁止,所以社會秩序良好,以致“囹圄(監獄)屢空。”各州吏民“皆安其政,既去,久而彌(mí,更)思之。”
曾鞏不僅能替百姓著想,盡職盡責,而且廉潔自律,不貪不腐。福州多佛寺,僧人們為利益而爭當寺院住持,“賕(qiú,賄賂)請公行。”曾鞏讓僧人們“自相推擇”,排出順序,“以次補之”,謝絕一切私謝,也杜絕了身邊人受賄之弊。其門生故吏,“以幣交者,一無所受”,絕不收門生故吏送來的一分錢。他任福州知州,福州無職田(即職分田,古代按品級授予官吏作俸祿的公田),但每年“鬻(yù,賣)園蔬收其直(值),自入常三四十萬”,即賣菜園的蔬菜可得三四十萬錢。曾鞏認為太守不可與民爭利,停止了這一做法,其繼任者也不再拿這筆錢。
曾鞏的確不是一位政治上的風雲人物,沒有突出的政績可言。但他為官數十年,無論在什麼條件下,都能為百姓著想,嚴於律己,清正廉潔,在“文恬武嬉”、享樂成風的宋代,做官能如曾鞏,確屬難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