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講到北宋之“熙寧變法”與“元祐更化”者,無人能避開王安石與司馬光二人;凡讀過王安石《答司馬諫議書》者,無人不知二人是政治上的對頭。王安石與司馬光持不同政見,鬥爭激烈,這是事實;但若真的以為二人是不共戴天的冤家對頭,則未必然。
《宋史·王安石傳》曰:“安石與光素厚,光援朋友責善之義,三詒(同”貽“,送,致)書反複勸之(指新法),安石不樂。”這裏給我們透露了兩點信息:一是王安石和司馬光原是“素厚”之“朋友”;二是二人因對變法持不同觀點而分道揚鑣。
司馬光生於1019年,卒於1086年;王安石生於1021年,卒於1086年,司馬光年長王安石兩歲,二人又同年去世,可謂“年相若”;司馬光於仁宗寶元元年(1038)中進士,王安石於仁宗慶曆二年(1042)中進士,並多次為同僚,如仁宗至和元年(1054),二人同為群命司判官;治平四年(1067),二人又同為翰林學士,可見二人少不了交往。王安石力主變法;司馬光在仁宗嘉祐年間多次上書言事,在講到財利之事、選人之道等問題時,觀點與王安石頗有相同之處。由此,我們甚至可以說二人“道相似”。王安石也承認他們“遊處相好之日久”。那麼,這兩位“年相若”“道相似”的朋友,何以長期處於對立的境地呢?王安石在《答司馬諫議書》中說:“竊以為與君實遊好相之日久,而議事每不合,所操之術多異故也。”關鍵在於“所操之術多異”,即改革社會的主張不同:司馬光主要講“省用”“節流”,反對與民爭利,而王安石則重在“開源”。司馬光與歐陽修等人主張“擇吏為先”,而王安石則主張“擇術(措施、辦法)為先”。這正是二人在政治上反目的根本原因。
在二人同為翰林學士時,一次神宗召學士議政,司馬光講“救災節用”,王安石認為“當世之務”在於“得善理財者”,這樣可以“不加賦而國用足”。司馬光認為這些所謂“善理財者”設法奪民,其害乃甚於加賦。二人爭議不已,神宗則表示“朕意與光同”,但也並未照司馬光的意見辦。後王安石行新法,司馬光多次寫信表示反對。熙寧三年(1070)二月,司馬光給王安石寫了一封長達四千言的長信——《與王介甫書》,全麵批評新法,王安石立即回了一封——《答司馬諫議書》,從“侵官、生事、征利、拒諫”和“天下怨謗”等方麵逐條駁斥了司馬光的觀點;接著司馬光又有給王安石的第三封信,又逐條駁斥了王安石對他的指責,可見二人在政見方麵的分歧是無法彌合的。
有一次,神宗和司馬光交談後,想重用司馬光,於是去征求王安石的意見。王安石說,司馬光“所言盡害政之事,所與(交往)盡害政之人”,如重用司馬光,等於給反對派樹立了旗幟。後王安石因韓琦上疏反新法而稱病“臥家求退”,神宗於是拜司馬光為樞密副使,司馬光堅決推辭。司馬光提出的條件是“罷製置條例司,追還提舉官,不行青苗、助役等法”,否則決不上任。司馬光以端明殿學士知永興軍,此後又居洛陽十五年,主要精力在編修《資治通鑒》。可見,王安石兩次罷相,都與司馬光無直接關係。哲宗即位,高太後聽政,重用司馬光實行“元祐更化”,盡廢新法。
司馬光和王安石這對原來的朋友,因政治觀點不同而一直對立到他們生命的終結,但司馬光從未把王安石當成壞人。元祐元年(1086)三月王安石病逝,司馬光在《與呂誨叔簡》中說:“介甫文章節義過人之處甚多,但性不曉事而喜遂非……今方矯其失,革其弊,不幸介甫謝世,反複之徒,必詆毀百端。光意以謂朝廷特宜優加厚禮,以振起浮薄之風。”司馬光不僅充分肯定了王安石的道德文章,而且以超然大度對王安石變法中的疏失予以諒解;不但建議朝廷對王安石“宜優加厚禮”,而且指出要防止“反複之徒”對王安石的“詆毀百端”。這充分顯示了二人之間的深知、信賴和理解。
其實,王安石和司馬光除政見有所不同外,都是光明磊落的政治家,道德文章卓著的仁人君子。《三朝名臣言行錄》引《邵氏聞見錄》雲:“荊公(王安石)溫公(司馬光),不好聲色,不愛官職,不殖(zhi,滋生)貨利,皆同……二公平生相善,至議新法不合,始著書絕交矣。”此說頗為公允。在“文恬武嬉”的北宋,能夠做到不好聲色,不愛官職,不聚財貨者,可謂鳳毛麟角。王安石熙寧變法,司馬光元祐更化,二人政見不同,各行其事,但目的都是為了國家,而非各營其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