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很卑微的,無法把握和預知自己的未來。很多時候,人們把希望放在未來有可能發生、也有可能不發生的等待當中,在這個過程中讓自己的生命白白浪費,甚至自己還沒有感覺到。為了實現這些希望,人們付出了最寶貴的生命和青春,但是最後也不一定能得到。

所以,人的一生中最好要有一個堅定的信仰——這個信仰不僅僅是指宗教信仰,任何信仰都可以。如果你認同某一種藝術,你為了藝術奉獻你的一切,在這種作為當中能夠帶給你無限的快樂,那當然也不錯。有些舞蹈家就願意把自己的生命投入舞蹈上,有些學者一輩子就研究他的學科,把生命投入他鍾愛的事業裏。這個投入,一方麵要看到底有沒有產生效果,讓自己產生快樂;還要看對別人有沒有幫助,總之一定要有價值。如果隻是讓自己快樂,對別人並沒有產生太大效果,我認為這樣的快樂容易很快就短路。隻要發生一件事,就可以讓他對所謂的事業產生無力感,因此而產生厭惡,快樂很快就會消失。

在為信仰而努力的過程中要有一個準則:在實現信仰的過程中得到的快樂,不是要讓我們周邊的人痛苦,而是應該能夠給他們帶來快樂,還能讓快樂的影響更大一些。

如果信仰不但給自己帶來了快樂,對別人也有意義,那我們的信仰就變得有意義了,我們的生命也就有價值了。來到這個世界,我們就不虛此行。

2010年1月20日於川藏馬爾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