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初入仕途立軍威 怒及權貴離京都(1 / 3)

公元一七四年,即靈帝熹平三年,曹操二十歲,當時已是一個成熟的青年。他一表人才,被許多人知曉。再加上當時有人推薦,他被選為孝廉。當時的孝廉就代表著有了做官的資格,這是許多讀書人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與曹操同時推選為孝廉的人中,他算得上是最年輕的一個了,可見,曹操是同齡人中的佼佼者。但是,曹操的外表形象卻與他的內在實力極不相稱,他個子小,身高一五五公分,屬於“矮、短、粗”型。但他好學不倦,比別人努力。他以自己的天資並通過自己的努力,如願以償地戰勝了許許多多與自己同齡的人,成了最年輕的孝廉。

孝廉有當官的資格,曹操就可以做管了。剛二十歲的曹操,雖然年輕,但他早已急於通過仕途,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抱負。

祖父曹騰知道曹操的心思,並且願意成全他。曹騰請準靈帝,給了曹操一個頗為重要的正式官職,這就是洛陽的北都尉,即京城北區警備隊長。警備隊長具有絕對的武力權威,尤其是在京城這個地方更有權威。當時,洛陽京城因宮廷原因經常發生兵變,皇帝為了保證登基後的安寧和平穩,對京城都有許多治安方麵的嚴格秩序。任何人都必須遵守這些秩序,而監督維護這些秩序的正是警備隊。

曹操上任的第一天,即召集全體警備隊員開會,首先命令大家暫時各施其職,維持原有秩序,並告訴大家,為管好北區社會治安,必須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全麵進行整頓革新。一旦新的製度出來,即嚴格施行,絕不手軟。

當然這番言辭,是針對洛陽京城地區的情況而說的。他早已聽說警備隊長其實不好當,因為要當好,則必須嚴格執法,在執行秩序和製度方麵,不能有絲毫異議。洛陽京城的風氣非常不好,官官相衛,製度很難推行。曹操仔細研究之後發現製度裏麵有完善的,但是處罰方麵力度不大。有些製度形同虛設。於是,曹操決定從加重處罰方麵下手,隻有處罰如烈火,才不會有人違犯。處罰如烈火,才不會有人敢嚐試這就要求做官的人不能講任何情麵,否則這項工作就做不好。曹操在全體警備隊員會上,重申了上述道理。

曹操負責警備的京城北區有四個城門,按京城有關條例規定,嚴禁非法出城。要出城辦事的,必須經有關方麵批準,然後持牌到警備隊換牌,方可出城。持牌要經過審查,換牌也要經過審查,任何一道審查不合格,都不準出城。即使合格,若警備隊認為情況非常,也暫時不許出城。曹操再次明令重申這一製度,並大大加重了違規處罰。他在每個城門懸掛特製的五色木棒數十根,凡非法出城者,不論皇親國戚,一律用五色木棒活活打死。

處罰條例一公布,果然引起很大議論,人們感到既驚歎又害怕,還想看看曹操出的笑話。曹操不管這些,他想隻有認真執行之後,才會歸於一致。他告誡士兵,嚴守崗位,任何人不得擅離職守。凡有違犯者,即行拿下,當眾處死。

起初,並沒有人來違反,因為對於這個新來的警備隊長,尚摸不清性格脾氣,誰也不願意冒險試探。況且,不少人也打聽到,新任警備隊長是曹騰之孫,曹嵩之子,而曹騰在宮中頗有發言權,曹嵩也是一個官員。因此,一般人便不敢輕易造次。

但是,幾個月後,有一個人於深夜時分,偷偷摸摸出城。很快被值班士兵發現,立即將其緝拿。按處罰規定,士兵可以當場處死他。但是這人聲稱他是大宦官蹇碩的叔父。士兵當然就不敢輕舉妄動了,因為在曹隊長之前,凡是有特殊關係的人,即使觸犯條例,都一律從輕發落,雖在表麵上進行責罰,而實際上並沒有處罰。而這次,非一般責罰,而是沒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