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握別蔣介石(1 / 2)

就在緊張處理“李少石事件”的那幾天,重慶談判進入尾聲,毛澤東和周恩來正處於高度忙碌之中。

重慶談判經曆了“頂牛”,經曆了爭吵,經曆了一連串的討價還價,國共雙方總算達成了協議。

協議初名《會談公告》,出自邵力子之手,於9月21日交出。翌日,赫爾利帶著這一草案飛美,向美國總統及國務院作彙報。

赫爾利返回重慶後,國共雙方又經過反複斟酌,由張治中重擬,劉孟純執筆,寫出《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於10月8日經雙方代表討論通過,並定於“雙十節”——10月10日,舉行簽字儀式。就在8日傍晚,發生了“李少石事件”。

10月9日中午,蔣介石夫婦在林園宴請毛澤東、周恩來、王若飛,為毛澤東即將離渝餞行。

蔣介石在當天的日記中寫道:

毛澤東今日來作別。予之後約一小時,先問其國共兩黨合作辦法及其意見如何,彼吞吐其辭不作正麵回答。餘乃率直告他,國共非徹底合作不可,否則不僅於國家不利而且於共黨有害,餘為共黨今日計,對國內政策應改變,即放棄軍隊與地盤觀念,而在政治與經濟上競爭,此為共黨今後唯一之出路。第一期建設計劃如不能全國一致努力完成,則國家必不能生存於今日之世界,而世界第三次戰爭亦必由此而起。如此吾人不僅對國家為罪人,而且對今後人類之禍福亦應負其責也。彼口以為然,未知果能動其心於萬一,但餘之誠意或為彼所知乎。

10月10日下午6時,重要的儀式在桂園樓下客廳舉行。那是國共雙方代表舉行《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簽字儀式。由於這天是“雙十節”,這份《紀要》通常稱為《雙十協定》。

毛澤東就在桂園樓上,卻沒有出席儀式。那是因為蔣介石沒有出席儀式。根據兩黨對等的原則,毛澤東也就不出席儀式。

出席簽字儀式的國民黨代表是王世傑、張治中、邵力子,共產黨代表是周恩來、王若飛。

簽字儀式畢,毛澤東下樓,和在場的代表們一一握手,表示祝賀。邵力子對毛澤東說:“此次商談,得以初步完成,多有賴於毛先生不辭辛苦奔波。”

《雙十協定》是一個耐人尋味的政治文獻。如果細細推敲起來,其跟二十七年之後——1972年2月28日由周恩來和美國總統尼克鬆在上海發布的《中美聯合公報》,風格極其相似。通篇可用“求同存異”四字來概括。因為無論1945年的國共雙方,還是1972年的中美雙方,都是觀點差距甚大的雙方,所以這類由雙方簽署的政治文獻,其行文都采用“一致認為”、“某方認為”、“另一方認為”的格式。凡共同處,用“一致認為”;凡差異處,開列各方觀點。

《雙十協定》共分十二條,其中標明“一致認為”的,隻不過三條而已,即關於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關於政治民主化的方針、關於人民自由問題。這三條,大體屬於“虛”的條文。其餘九條,所寫的無非是“中共方麵提出”、“政府方麵表示”,隻是開列了雙方的觀點罷了。

不過,不管怎麼說,國共雙方經過四十多天的會談,尤其是蔣介石和毛澤東能夠坐在一起會談,而且畢竟簽訂了這麼一份“求同存異”式的《雙十協定》,是很不容易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