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粵人嗜蛇肉曆史悠久(1 / 1)

廣州人喜歡吃蛇,人們以為是今天的地方性食俗。其實嶺南吃蛇的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西漢初年。《淮南子·精神訓》裏有“越人得髯蛇以為上肴”的記載。高誘注釋說:“髯蛇,大蛇,其長數丈,俗以為上菜。”按“越”即古“粵”字,泛指今廣東、廣西、越南一帶。

到了唐代,嶺南食蛇風俗又有發展。這從韓愈在潮州寫的一首詩中可以看出。韓愈在《初南食貽元十八協律》詩中寫道:

鱟實如惠文,骨眼相負行。

蠔相沾為山,百十各自生。

蒲魚尾如蛇,口眼不相營。

蛤即是蛤蟆,同實浪異名。

章舉馬甲柱,鬥以怪自呈。

其餘數十種,莫不可歎驚。

我來禦魑魅,自宜味南烹。

調以鹹與酸,芼以椒與橙。

腥臊始發越,咀吞麵汗皌。

惟蛇舊所識,實憚口眼獰。

開籠聽其去,鬱屈尚不平。

賣爾非我罪,不屠豈非情。

不祈靈珠報,幸無嫌怨並。

聊歌以記之,又以告同行。

韓愈這首詩反映了唐代嶺南的很多獨特的飲食原料。諸如眼睛長在背上,雌負雄而行的“鱟魚”,高達一二丈,如山的“牡蠣”(即蠔),尾巴像蛇一樣的蒲魚,有八足的“章魚”(即章舉,亦稱馬甲柱)等等。不過上述這些嶺南特產,經過用鹽、醋、椒、橙等調料加以烹製,除去了腥、臊氣味,韓愈還可以吃下去。隻有蛇這種動物,韓愈一看到猙獰的口眼就有點心寒,隻好開籠釋放。可是蛇卻盤盤屈曲,似乎有不平之意。可見唐時蛇在嶺南不僅人們捕捉自食,而且成為市場上經常出售的肉食了。

宋代廣州一帶吃蛇的風俗更有發展。飲食行業幹脆把蛇肉烹製成菜肴、羹湯來出售。朱彧《萍州可談》裏說:蘇東坡的如夫人朝雲,跟隨東坡至惠州時,看到市肆有賣羹的,她以為是海鮮,便買了一盞吃下肚去,當她知道是蛇羹後,馬上嘔吐出來,“病數月竟死”。朝雲之“病數月”到底是什麼病,是吃蛇羹受驚以致心髒病發作,還是在吃了蛇羹後又患了其他不治之症,都很難說。不過,蛇羹本身是不會致人死的。嶺南人吃蛇,不管有毒無毒的蛇都吃,並以有劇毒的眼鏡蛇和金環、銀環蛇為最佳。因為毒蛇的毒汁在牙骨中,蛇饌則是在去頭剝皮剔骨後製成的。切去了長牙的頭和全身的骨,也就不存在吃蛇中毒的危險了。何況實踐證明蛇肉、蛇油有祛風活血、除疾去濕、補中益氣、延年益壽的功能,蛇膽更是去翳明目、治風濕的良藥。

古代北方吃蛇的事例也不是沒有的。《北夢瑣言》載:“太原屬邑有水清池……後唐莊宗未過河南時,就郡捕獵,就池卓帳,為憩息之所。忽見巨蛇數頭,自洞穴中出,皆入池中。良久,有一蛇紅白色,遙見可圍四尺以來,其長稱是,獵卒彀弩連發,射之而斃……獵夫輩共刲剝食之,其肉甚美。”這是晚唐人孫光憲記述的一則北人吃蛇的資料。宋代的忠武軍節度黨進,也曾烹食過蛇肉,不過他的吃蛇,並不是為了品嚐蛇肉的美味,而是懲罰蛇不該睡在他的被中,此事錄於《宋史·黨進傳》。不過,迄今我國北方始終沒有形成吃蛇的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