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唐、宋時契丹族的飲食風尚(1 / 1)

我國是個多民族的國家,除了人口最多的漢族外,還有蒙、回、藏、維吾爾、苗、彝、壯、滿等五十多個少數民族。數千年來,各兄弟民族一起,共同創造了包括飲食文明在內的光輝燦爛的中華文化。

就飲食風俗而言,一方麵由於長期以來,各兄弟民族共處於統一的祖國大家庭之中,互相學習,互相交流,互相滲透,少數民族與漢族之間,鄰近的少數民族相互之間都有許多相同的習尚;但另一方麵,由於我國大部分少數民族分別居住在不同方位的邊疆地區,地理環境、氣候、物產差異很大,飲食原料結構不同,加之各民族的發展曆史、生產生活方式以及宗教信仰等多種原因,幾乎每個民族又都有著自己獨具一格的飲食風俗。當然我國有些少數民族與漢族雜居的現象也很普遍,但在一省、一縣或一個城市中,大多聚居一隅,因此保留了各自的飲食習俗。值得特別指出的是,居於內地城市的回族同胞,正因為飲食習尚中有許多忌禁,故而集中力量在清真食品的研究、製作上肯下功夫,創製了很多清真名點、名菜,成為中國味苑中獨放異彩的奇葩。

我國少數民族的飲食風尚千姿百態,內容非常豐富。遺憾的是,很多少數民族,古時沒有自己的文字,很少有本民族人對自己飲食風俗的記述。本章所收的,隻是史書、方誌或者古代涉足少數民族地區的漢族官員、文人的一些筆記性的資料。

古代契丹族居住在遼河上遊,以畜牧為生。唐代在這裏設鬆漠都督府,任命契丹族的首領為都督。五代到北宋時,契丹族統一了附近一些部落,建立遼國。北宋時遼國勢力相當強大,直到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年)為金所滅。契丹族後來多與漢族、蒙古族、女真族融合,隻有其貴族耶律大石率領一部分契丹人西遷,建立西遼。

唐、宋時契丹族居住的地方,由於漢人遷入,傳播了農業生產技術,但仍以畜牧為主,其飲食原料主要是牛、羊肉、乳及狩獵得來的野禽、野獸,加上糧食及少量蔬果。

據朱彧的《可談》記載,契丹人進餐,先飲水,然後各種食品陸續送上。又據《遼誌·歲時雜記》記述,契丹人的節日飲食習俗是:

正月初一,國主用糯米飯與羊骨髓相和製成拳頭大的飯團,給帳內每人散發四十九個。五更三點,國主從本帳的窗子向外擲米團,臣僚們在帳外接拾,接得雙數,當夜就可以奏樂飲宴;接得單數,不能作樂。同時令巫師十二人圍著帳篷搖鈴,拿著箭大聲唱叫,其他人在帳內爐火上爆鹽,並燒地拍鼠,稱為“驚鬼祟”。帳內的人七日之後方準出外。認為這是一種禳解災禍的方法。稱之為“奶擔離”。正月初七這一天,多在庭中作煎餅吃,稱之為“熏天”。

三月三日上巳節,契丹人用木頭雕刻成兔形作為射的。分兩班走馬射之,先射中者為勝,負者要下馬跪著向勝者獻美酒。勝者在馬上接杯一飲而盡。契丹語叫做“淘裏化”。譯成漢語:“淘裏”為兔,“化”為“射”。就是“射兔”的遊戲。

五月五日端午節,國主要賜臣奴艾葉與絮衣;接著與臣僚一起飲宴,並吃艾糕、喝大黃湯。契丹語稱之為“討賽離”。

七月十五日中元節,國主要在十三日夜間離開行宮向西三十裏設帳。事前在設帳的地方造酒食,十四日,隨國主去的諸軍和部落臣民要奏番樂設宴,一直到天黑。國主欲歸行宮,謂之“迎節”。十五日奏漢樂大宴。十六日晨,國主欲往西方,令隨行軍兵大喊三聲,謂之“送節”。契丹語叫做“賽離拾”。譯成漢語即“月好”的意思。

八月十五日中秋節,國主於八月八日在寢帳前七步的地方殺白狗,埋頭,露嘴。後七日,移寢帳於埋狗頭之處。契丹語叫做“擔褐奶”。譯成漢語:“擔褐”是狗,“奶”是頭。

九月九日重陽節,國主打圍鬥射虎。射罷,選擇高處設帳,與番、漢臣僚仍登高飲菊花酒,出兔肚與生鹿舌拌食之。契丹語叫做“必旦遲離”。譯成漢語就是“九月九日”。又以茱萸研酒,也有調鹽少許而飲的,意在“辟惡”。

臘月,國主戴月著戎裝,番、漢臣僚也著戎裝,五更三點登朝,奏樂飲酒。宴罷,賜“禦甲單馬”,契丹人稱之為“磇離磒”,譯成漢語就是“戰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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