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蒙古族的飲食風尚(1 / 1)

曾以韃靼為通稱的蒙古族,十二世紀中葉以後,在內部生產的緩慢發展和外部影響下,逐漸由原來的氏族製向個體的遊牧經濟過渡。整個十三世紀,蒙古軍隊的鐵蹄踏遍了東起黃海西至多瑙河的廣大地區,征服了許多國家,在中國滅金亡宋建立了元朝,從而使蒙古遊牧民族獨特的飲食風尚給人們留下了深刻的印記。

蒙古人按照自己的嗜好,以沙漠和草原的特產為原料,製作著自己愛好的菜肴和飲料,他們的主要飲料是馬乳,主要食物是羊肉。據曆鶚《遼史拾遺》和孟琪《蒙韃備錄》說,蒙古地饒水草,宜牧羊、馬,特別是外蒙多以射獵為生,“生涯止是飲馬乳以塞饑渴”。一匹壯馬,可養三人。凡有一匹馬者,必有羊六七隻,有百匹馬者,必有羊六七百隻。如果出征中原,將羊吃盡後就射兔、鹿、野豕為食,所以即使出師數十萬之眾,也不攜帶糧食。後來,由於搶掠中原人為奴婢,必米麥而後飽,所以又掠米麥煮粥而食。忽思慧《飲膳正要》中記載的菜肴和麵點類食品,百分之七十以上是用羊肉或羊五髒作為主要材料。羊肉的烹調,大多是先把羊肉煮熟細切,再加蔥、薑等調料。“帶花羊頭”就是其中一例:“羊頭三個熟切,羊腰子四個,羊肚肺各一具,煮熟切攢胭脂染;生薑四兩、糟薑二兩各切,雞子五個作在花樣,蘿卜三個作花樣,拌用好肉湯炒,蔥、鹽、醋調和。”再如“水晶角兒”,是以“羊肉,羊脂、羊尾子、蔥、陳皮,各細切,依法入拌,鹽醬拌餡,用豆粉作皮包子”等,這些烹調方法樸素簡單,適合遊牧民族食用,除羊肉外,蒙古族也嗜食馬、牛、駝及禽鳥肉,對天鵝特別重視。《飲膳正要》說:“鵝有三、四等,金頭鵝為上,小金頭鵝次之;有花鵝者,有一等鵝不能鳴者,飛則翎響,其肉微腥,皆不及金頭鵝。”

蒙古人的飲宴也有許多特殊風俗。據《蒙韃備錄》說,韃人飲宴,主人執盤盞勸客時,客人飲茶若留下涓滴,主人就不接盞,客人飲盡才高興。飲酒時,鄰坐者要相互換酒杯。別人與自己換杯,自己必須盡飲其酒,並斟酒給對方。如見客人醉中喧嚷,或吐或臥,就特別高興。他們認為客人喝醉,就和自己一心了。

元代,蒙古統治者承襲了宋、金兩朝的封建遺製,飲食日益奢侈,有關飲食生活的禮儀製度也日益繁複了。陶宗儀《輟耕錄》記元代宮廷飲食說:“天子凡宴饗,一人執酒觴,立於右階;一人執拍板,立於左階。執板者抑揚其聲讚曰‘翰脫’,執觴者如其聲和之曰‘打弼’。則執板者節一板,從而王侯卿相合坐者坐,合立者立。於是,眾樂皆作,然後進酒與上前,上飲畢,授觴,眾樂皆止,別奏曲以飲陪位之官,謂之‘謁盞’。蓋沿襲亡金舊禮。至今不廢,諸王大臣非賜命不敢用焉。”由於生活的日益奢華,除了一天的正餐以外,飯前飯後又有點心,陶宗儀《輟耕錄》中有“今以早飯前及飯後,午前午後,晡前小食為點心”的記述。

元代封建統治階級為了鞏固他們的統治地位,特別崇奉佛、道,尤其是對西番僧大力支持。僧、道寺觀不但擁有大量的土地和佃戶,每年還要用大筆經費在宮廷中作佛事。每次佛事,所用油、麵、酥、蜜均以萬斤計,耗費之大,實在驚人。不僅如此,而且各汗(帝王)即位,往往要大宴七日,每日食用的馬、牛、羊以千百計,供賞賜的珍珠撒於地上,“有類星宿之散布天空”。“斡耳朵”(即帳篷)附近積乳酒之廣,有如銀漠。各汗每年還要在上都舉行所謂“詐馬宴”,也是“萬羊臠炙萬甕濃”。

明清以來,外蒙古雖有農業,但仍以遊牧為生。他們那時無貨幣,用磚茶計值;他們視磚茶如命,即便是極貧之家,也不能一日無茶。同時好飲高粱酒,男女老幼都以醉酒為樂。春夏食酥酪,秋冬食羊肉。內蒙迤北地帶,逐漸開墾,食物以穀類為主。大嶺附近,群山綿亙,食物以乳品為主。戈壁南部有草原,牲畜繁衍,食物以獸肉為多。富貴之家,並有奶茶、奶酒、酸奶子等,作為飲料;奶油、奶豆腐、需奶果子等,作為食品。中等人家,以羊肉充饑,以羊乳解渴。至於牛與駝,定日月擇殺。更可怪的是飲磚茶卻調黃油、鹹鹽。

蒙古位於塞北,原來並無曆法可言,清代由朝廷頒發皇曆四十本,從此,他們用漢曆,每年幾大節日的飲食生活是:正月會親友,相互宴請。正月初八日晚間祭星星。正月十五日或十八日為大喇嘛廟會期,舉行“跳鬼”與唱戲。三月三日,招喇嘛誦經,以食物祭祖。五月五日休息飲饌,男女多登山打獵,但無吃粽子之風。七月十三日祭“鄂博”,各家舉行宴會。七月十五日祭祖墳。八月十五日各家舉行宴會,但無吃月餅的習俗。冬十二月終為年。年前半月餘,或乘馬車,或驅駱駝,赴市鎮購置過年食用之物,謂之辦年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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