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隻是兩個簡單的字而已,“默歌”。在心裏一遍遍地輕聲默念,後來竟就悄然地生了根。
喜歡你,是我心裏永遠無法言說的默歌。
我想,總有一些心情是相似的,那年的你,17歲的我們,都在心裏偷偷地刻下一個人的名字,默默地將一首歌吟唱,卻注定是隱忍的姿態,不言語,不作聲,隻是心裏早已電閃雷鳴,那個人的名字便也就成為了那段青蔥過往中關於“喜歡”定義的有跡可循。
我隻說喜歡,卻不是愛,因為愛比喜歡多了更多的東西。
而喜歡,卻是一種淡淡的小情緒,感覺上有點甜,品起來卻又有點酸,淡淡的憂傷,卻有止不住的清涼,像極了薄荷。
喜歡,是那年的我經過球場時看見你熟悉背影的竊竊欣喜;喜歡,是那年的我在樓梯上與你偶遇的怦然心動;喜歡,是我將心事寫進帶鎖日記本後來一並埋藏進青春的淡淡惆悵。喜歡是小貓走路時優雅而又小心翼翼的影子,喜歡是巧克力融化在錫紙上的無可奈何,喜歡是想要不喜歡都不行的無能為力。
喜歡,是那年的我為那年的你悄悄吟唱的默歌。
你注定是無從得知的,那首主角是你,卻隻有我一個人吟唱的歌。
寫《默歌》的時候,我曾無數次的回憶我的17歲。
穿越時間的罅隙,在某一個薄霧籠罩的清晨,在某一個有淡淡陽光透進玻璃窗的午後,在某一個紅霞抹上了天空的傍晚,終於,無數次的柳暗花明之後,我與那年的自己狹路相逢。
我將那年的心情一片一片地拾起,然後將那段屬於17歲的過往, 如無字拚圖一般的一點點拚完整,擺妥帖。
那流年,那與某些人無處告別,來不及說再見就匆匆散場的流年。
我想起了那年的我,那時迷戀一首歌,奶茶的《後來》,於是便一遍遍地聽,有時就是那樣一個下午,將對某一個人的思念一點點地融入進空氣,然後又氤氳開來。
在紙上重重地寫那段歌詞,以至於以後很長一段時間,隻要想起那年的自己,就仿佛周圍都飄散著淡淡的梔子花香。
彌漫成一片,卻妖嬈成傷。
起初隻是喜歡他幹淨的眉眼,後來便儼然成了一種習慣。一個人時便會不經意的想起,一群人時便會搜尋他的痕跡。
隻是他,注定無從得知。又或許他是知道的,隻是時地不對,而那一步,已然成了進退維穀。
那便就都留給了青春去吧,至少想起那年的青春,不必無從祭奠。
《默歌》中有我們青春的影子,是那段一去不回來的17歲,是對喜歡揮之不去的盡興。
有人曾問我寫小說的意義何在,有一瞬間的茫然,從未追尋過此間的意義,隻是出於對文字的喜歡,便想靠近,有些簡單的心思,有些想說的故事,便將之付諸筆端。
謹以此文獻給所有在心裏將某個人默默吟唱成歌的男孩女孩們。
那年的我們,曾經飄零在空氣中無聲的“我喜歡你”。
默然成歌。
陌墨 以此來記得。 200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