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章 腹誹之法(1 / 1)

“原文”

初,異以廉直[1],稍遷至九卿。上與張湯既造白鹿皮幣[2],問異,異曰:“今王侯朝賀以蒼璧[3],直數千,而以皮薦反四十萬[4],本末不相稱。”天子不說[5]。張湯又與異有隙[6],及人有告異以他事,下張湯治異[7]。異與客語初令下有不便者,異不應,微反唇[8]。湯奏當:“異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9],論死。”自是之後,有腹誹之法比[10],而公卿大夫多諂諛取容矣[11]。

“注釋”

[1]異:大農令顏異。[2]白鹿皮幣:一種貨幣。武帝元狩四年,“乃以白鹿皮方尺,緣以藻繢,為皮幣,直四十萬。”[3]蒼璧:青黑色的玉。[4]皮薦:皮襯。[5]說:悅。[6]隙:隔閡,嫌隙,矛盾。[7]治:治罪。[8]微:稍微。反:翻。[9]腹誹:心中非議。[10]比:例,作例。[11]取容:曲從討好,取悅他人。

“譯文”

當初,顏異因廉潔正直逐步升到九卿。漢武帝和張湯商議要製造“白鹿皮幣”時,曾詢問顏異的意見,顏異說:“現在藩王和列侯朝賀時的禮物,都是黑色璧玉,價值才數千錢,而用作襯墊的皮幣反而價值四十萬,本末不相稱。”漢武帝聽了很不高興。張湯又與顏異不和,這時有人告發顏異一件別的事,漢武帝命張湯給顏異定罪。顏異的一位客人議論詔令初下時有不恰當的地方,顏異聽到後沒有應聲,微微撇了一下嘴唇。張湯奏稱:“顏異身為九卿,見到詔令有不當之處,不進言皇上,卻在心裏加以誹謗,應處死刑。”從此以後,有了“腹誹”的案例,而公卿大臣大多變得阿諛諂媚,曲從討好,取悅他人。

“點評”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腹誹之罪,是酷吏張湯的一大發明。酷吏的背後是皇帝,這是專製極權統治的產物。目的是培養奴性,結果是萬馬齊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