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不伐己善(1 / 1)

“原文”

丙吉為人深厚,不伐善[1]。自曾孫遭遇[2],吉絕口不道前恩[3],故朝廷莫能明其功也。會掖庭宮婢則令民夫上書[4],自陳嚐有阿保之功[5],章下掖庭令考問,則辭引使者丙吉知狀。掖庭令將則詣禦史府以視吉,吉識,謂則曰:“汝嚐坐養皇曾孫不謹[6],督笞汝,汝安得有功!獨渭城胡組、淮陽郭征卿有恩耳。”分別奏組等共養勞苦狀。詔吉求組、征卿;已死,有子孫,皆受厚賞。詔免則為庶人,賜錢十萬。上親見問,然後知吉有舊恩而終不言,上大賢之。

“注釋”

[1]伐善:誇耀自己的功勞。[2]曾孫:武帝的曾孫,漢宣帝。遭遇:升大位,做皇帝。[3]前恩:指宣帝因巫蠱一案受株連時,丙吉對他的保護,後來又有擁戴之功等等。[4]則:宮婢的名字。民夫:未入宮時的平民丈夫。[5]阿保:保育,撫育。[6]不謹:不小心,不周到。

“譯文”

丙吉為人深沉忠厚,不誇耀自己的功勞。自漢宣帝即位以來,丙吉絕口不提以前對漢宣帝的恩惠,所以朝中無人知道他的功勞。正巧一個名叫則的掖庭所屬宮婢讓自己從前的平民丈夫上書朝廷,陳述自己對皇帝曾有撫育之功,漢宣帝命掖庭令負責查問此事,宮婢則在供詞中提到丙吉了解當時的情況。掖庭令將宮婢帶到禦史府來見丙吉,丙吉認識她,對她說:“你當年撫育皇曾孫時,因照顧不周,我還曾責打過你,你有什麼功勞!隻有渭城人胡組、淮陽人郭征卿對皇曾孫有恩。”於是分別將胡組等當年共同辛勤撫養的情況上奏漢宣帝。漢宣帝下詔,命尋訪胡組、郭征卿,但二人已經去世,隻有子孫尚在,都受到豐厚的賞賜。漢宣帝又下詔赦免則的官奴婢身份,使她成為平民,賜給她十萬錢,並親自召見,詢問當年情況,這才知道丙吉對自己有舊恩卻一直不肯透露,宣帝對丙吉的賢德大為感動。

“點評”

曾經有恩於皇上而不自伐其善,這種境界不是一般人所能達到的。由此可見,丙吉對富貴看得很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