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太後臨朝[1]。是時新遭大憂[2],法禁未設,宮中亡大珠一篋[3];太後念欲考問,必有不辜[4],乃親閱宮人,觀察顏色,即時首服[5]。又,和帝幸人吉成,禦者共枉吉成以巫蠱事[6],下掖庭考訊[7],辭證明白。太後以吉成先帝左右,待之有恩,平日常無惡言,今反若此,不合人情;更自呼見實核,果禦者所為,莫不歎服以為聖明。
“注釋”
[1]太後:即鄧太後。[2]新遭大憂:指和帝剛剛駕崩。[3]亡:丟失。[4]不辜:無辜。指拷問之下,必牽連無辜。[5]首服:自首服罪。[6]和帝幸人:常見幸於和帝的人。禦者:侍者。巫蠱:巫士以邪術加禍於人。[7]掖庭:妃嬪居住的地方。
“譯文”
鄧太後臨朝攝政。當時剛剛遭受大喪,法律、禁令尚未完備,宮中丟失大珠一箱。鄧太後想,如果要審問,必會牽累無辜的人。於是她親自查看宮人,審視涉嫌者的麵容神色。盜珠人當即自首認罪。再有,和帝的一個寵幸者叫吉成,侍從們一同誣陷其施用巫蠱害人。吉成被交付掖庭進行審訊,供詞、證據都很清楚。但鄧太後認為吉成是和帝身邊的人,皇帝對她有恩,平時尚且不講壞話,如今反而采取這種手段,不合人情。於是她親自下令傳見吉成,重新核實,果然是侍從們陷害她。眾人無不讚歎佩服太後的聖明。
“點評”
隻要不是剛愎自用,有一點寬容之心,就可以避免許多冤假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