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初,太宗疾山東士人自矜門地[1],婚姻多責資財[2],命修《氏族誌》例降一等;王妃、主婿皆取勳臣家[3],不議山東之族。而魏徵、房玄齡、李□家皆盛與為婚,常左右之[4],由是舊望不減[5];或一姓之中,更分某房某眷,高下懸隔。李義府為其子求婚不獲,恨之,故以先帝之旨,勸上矯其弊[6]。壬戌,詔後魏隴西李寶,太原王瓊,滎陽鄭溫,範陽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崔懿,晉趙郡李楷等子孫,不得自為婚姻。仍定天下嫁女受財之數,毋得受陪門財[7]。然族望為時俗所尚,終不能禁,或載女竊送夫家,或女老不嫁,終不與異姓為婚。其衰宗落譜[8],昭穆所不齒者[9],往往反自稱禁婚家,益增厚價。
“注釋”
[1]疾:痛恨。山東:指崤函以東的地區。門地:門第。[2]責:責求。[3]主婿:公主的夫婿。勳臣:功臣。[4]左右:佐佑。庇護。[5]舊望:原先的望族。[6]上:即高宗。[7]陪門財:女家門第不高,令其多納財貨以陪門第。[8]衰宗落譜:宗族衰落而被排除在族譜以外。[9]昭穆:本指宗族中排序。這裏指宗族。
“譯文”
當初,太宗痛恨山東世族自負門第,婚姻多責求資財,於是命撰修《氏族誌》,將世族照例下降一個等級。王妃和公主的夫婿,都嫁娶功臣之家,不考慮山東的世族。而魏徵、房玄齡、李□等大臣,都爭著與世族家通婚,常偏向那些世族,因此舊的望族沒有減少,有的更在一姓之中,分出某房某支,高下懸殊。李義府為兒子求婚世族不成,非常痛恨。所以借著先帝太宗的旨意,勸高宗矯正這一弊端。壬戌,下詔後魏的隴西李寶,太原的王瓊,滎陽的鄭溫,範陽的盧子遷、盧渾、盧輔,清河的崔宗伯、崔元孫,前燕博陵的崔懿,晉趙郡的李楷等族的子孫,不得自行結為婚姻。仍然規定天下女子出嫁接受財物的數量,不得接受女方因門第不高而出的陪門財。但是,高門望族仍然為社會習俗所崇望,所以始終禁止不了。有的載了女兒悄悄地送到夫家,有的女子老了也不嫁,最終不與庶族通婚。那些宗族衰落而被排除在族譜之外,家族所不屑的人家,往往反而自稱因禁婚而未嫁,更加抬高了身價。
“點評”
門第之說,建立在利益世襲的基礎之上,滋生出龍生龍、鳳生鳳的血統論思想。意識形態有一定的獨立性。有些門第業已衰落,但仍然自矜門第,鄙視庶族。重視門第成為一種文化,凡屬文化性質的現象,隻能慢慢引導,非行政之手段可以強行改變。麵對行政的強勢幹預,它仍然會以一種扭曲的形態頑強地出現。水滿則溢,盛極而衰,天下沒有不散的筵席,門第不可能永遠地保持下去,房玄齡、杜如晦這樣的勳臣傳到第二代就出了問題,傳不下去了。後繼有人是偶然,子孫不肖是常事。如《紅樓夢》所謂:“訓有方,保不定日後作強梁;擇膏粱,誰承望流落在煙花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