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節 讓別人自主發展(1 / 2)

人才尤應惜之,褒之則若甘雨之興苗,貶之則若嚴霜之凋物;稱許不絕於口,揄揚禾停於筆,人誰不欣欣向榮!

——曾國藩

曾國藩認為,規模要宏大,就需要放權,讓別人自主發展。但是,什麼時候讓手下去另謀發展,卻是大有講究的。在這個問題上,曾國藩的做法是:局麵小時,堅決維護手下隊伍的團結統一,對另立門戶者堅決予以打擊,因為,在這時自立門戶,無異於分裂隊伍,瓦解自己;但是,當自己的發展具備了一定規模,是自立於世的時候,一定要讓手下另謀發展。這不僅是所謂“利己利人”,“達己達人”之道;更是自己事業的擴大,因為,另謀發展以後,總還是自己的屬下,可以為自己節製;即使完全獨立,也總還是可以互相有所照應。

在曾國藩移駐衡陽前編練湘軍的時候,王鑫本來是曾國藩非常賞識的一名將領,一直準備要重用他。但王鑫在曾國藩將營地搬到衡陽後,曾受命回湘鄉募勇。王鑫回到湘鄉後,十分張揚,出入都要敲鑼打鼓,鄉人為之側目,又將勇丁多招至3000人。更令曾國藩氣憤的是,王鑫帶著這3000勇丁到長沙,竟與湖南巡撫駱秉璋來往密切,並漸漸流露出自成一軍,不再聽曾國藩指揮的傾向。

曾國藩於是斷然要求王除原帶一營外,新招者隻留二營或三營,營官由曾國藩處任命,並按統一營製編練。但駱秉璋卻不令裁撤,命其加緊操練,駐省聽調。這樣,王鑫更拒不聽命,從而導致曾、王徹底決裂。王從此自定營製,白派營官,在組織上、製度上獨立於曾國藩之外,自成一軍。人們以後也習慣地稱之為老湘軍,以別於曾國藩統轄的湘軍。

曾國藩在關係到自己以及湘軍的前途命運的大事時,每次都不妥協。這次也不例外。於是,在1853年12月,他終於與王鑫攤牌,就兩人間的關係做一個了結。他給王鑫發去一封最後通牒式的信函,提出王鑫必須在遵守湘軍的營伍製度與脫離曾國藩的湘軍係統之間做一明確的選擇:

特書與足下約,計必從鄙意而不可更改者五條,聽足下自為屈伸者三條。能如吾之約,則一一照辦,破釜沉舟,以圖一舉;若必不肯從吾之約,則足下自成一軍,今後吾將不與足下事,吾並將另募數營勇丁以替足下之位置。

曾國藩所強調的不可更改的五條之中,最為關鍵的就是要求王鑫自己隻能統帶其中的一營,其他各營需要由曾國藩另行委派營官統帶,各營勇丁的數量也必須遵守湘軍統一的營製,不得自行其是。勇丁在招募入營後,必須經過至少兩個月的訓練,才能開赴戰場打仗。一句話,王必須聽從他的指揮,否則,他就不承認王鑫繼續做他的部下。

王鑫此時以為自己追隨湖南巡撫駱秉璋比跟著曾國藩走更有前途,便對曾國藩的警告不予理睬。駱秉璋也趁機拉攏王鑫,表示他所統帶的3000勇丁可以不裁撤,並繼續駐守在省城長沙。曾國藩看到局勢已無可挽回,便忍痛與王鑫一刀兩斷,將他逐出教門。

王鑫本是羅澤南眾多弟子中的佼佼者。他比羅澤南小16歲。少時便自視甚高,給自己取了一堆的字號別名,既字家賓,又字溪山,還自稱為返璞山人、四願居士、養拙子等。他的啟蒙先生曾經對他做過這樣的評論:

王鑫讀書,窮極聖賢義理,誌量宏遠。嚐書數語於壁上,謂“置身萬物之表,俯視一切,則理自明,氣自壯,量自宏。凡死生禍福,皆所不計。”

又說:

此人體貌清瘦,目光炯炯射人,聲大而遠,說話如在甕中,而滔滔不絕於詞。

24歲那年,王鑫考中秀才,並轉拜羅澤南為師。羅澤南一見,便覺此人不一般,對之抱有很大的期許,希望他將來能光耀師門。而王鑫對羅澤南也崇拜得五體投地。曾對別人這樣評價自己的先生:

其學行才識,為當時所罕見。續千載之墜緒,辟吾道之榛蕪,倡明絕學,通達時務,誠為蒼生而出。

曾國藩與羅澤南關係頗睦,屬早年結交的鄉友之一。考慮到這一層,曾國藩不願與王鑫為敵,做事留有分寸。而這次曾、王分裂,固然是兩人利害之爭,但也是曾國藩與湖南省中大吏矛盾的繼續。它反映了駱秉璋急欲直接掌握一支部隊,不願在軍事上完全依靠曾國藩。事實上,在此之前,曾、駱在部隊調遣方麵就有過不止一次的衝突。田家鎮敗後,太平軍西上,駱令駐瀏陽之鄒壽璋營移防嶽州,但曾卻令鄒原地防守,不僅剝奪了駱對湘軍的指揮權,且幾次暗示駱的指揮昏庸,幾同兒戲!省中官吏對此不能不感到憤怒,長沙知府倉少平就致書曾,指責他的行為造成“號令紛歧”。駱自然更耿耿於懷,支持王鑫,使王感恩不已,不僅可以一微怨氣,更重要的是王從此隻能更依靠他,更聽他的指揮。

不言而喻,王鑫式的決裂如果連續發生,將對湘軍,特別是對曾國藩個人產生嚴重的影響。為防止其重演,曾國藩斷然割斷與王一切聯係,把他逐出教門;且在致自己的老師吳文鎔書中,對王大加攻擊,使吳不再調王鑫軍北援,失去進一步發展的機會。事實上,王也由於不能援鄂,省內又財政困難,不能不將所部三千四百人,減去一千。這樣,就對後來可能的效法者,起了警戒作用。同時,曾國藩更刻意講求籠絡和控製部屬之方,利用同鄉、師生、親朋等關係,結成以他為中心的集團,並對個別敢於步王後塵的人,給予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