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節 慧眼識英傑(1 / 3)

性之所盡,九質之征也。然則,平敗之質在於神,明暗之實在於精,勇怯之勢在於筋,強弱之植在於骨,躁靜之訣在於容,緩急之狀在於言。

——曾國藩

曾國藩一生喜好相人,尤其於治軍時期,對所選用之人才,必經其當麵觀察,觀其才學之高下,道德之深淺,然後定其取舍黜涉。他的相人,一從自身的學問修養出,二由自己豐富的閱人經驗出,流傳後世編為著作而可謂效驗的方法有《冰鑒》一書,內容豐富詳盡,屢為後人所推重。據(清史稿·曾國藩)傳載,每逢選吏擇將,他必先麵試目測,審視對方的相貌、神態,同時,又注意對方的談吐行藏,二者結合,判斷人物的吉凶禍福和人品才智。

世人傳言曾國藩善相人,預上終身,雖不無過譽之嫌,但也並非毫無根據。曾國藩任兩江總督的時候,有人將陳蘭彬與劉錫鴻推薦給他,認為他們頗善文藻,能下筆千言,而且對天下大事都頗有見解。曾氏隨即接見了這兩個人,相談已畢,曾氏對推薦他們的人說:劉錫鴻這個人看起來一臉抑鬱不平之氣,將來很可能不得善終。陳蘭彬這個人看起來氣息沉著一些,將來可能做到三四品的官階,不過也不會有大作為。

後來,劉錫鴻一次隨郭嵩燾出使,擔任副使之職,但是,二人的意見卻常常不合,互相攻訐。劉錫鴻私下寫信回來,奏郭帶妾出國,並且與外國人來往密切,實在是有損我們國家的形象。郭信也彙報說劉偷了外國人的手表。當時,主政者李鴻章偏袒同門的郭嵩燾,將劉撤回,並且,以後再不設立“副使”之職。劉受到這樣的處罰感到十分窩火,竟向朝廷上疏說李鴻章當殺,其罪名有十多條之多。當時,李鴻章權傾於一時,大清國所有外交事務多要倚重李公,怎麼理會劉的“一派胡言”。於是,劉的上疏就落了留中不發的命運。這樣一來,劉更加氣憤難平,口無遮攔,逢人便講李鴻章的壞話,弄得所有故交故舊也不敢再和他來往。每次設宴請客,往往無人登門,不久即抑鬱而死。

陳蘭彬的經曆也正與曾氏預上的不差分毫。陳後來雖經許振幃推薦來到曾氏幕下,但始終因為過於正直,不肯隨俗,且為人處事勇氣不足,而終無大的建樹。

據記載,觀曾國藩預決二人,真如天算一般。然其衡鑒之精,尚不止此。在軍命將,說某可為營官;某人可為大帥,某人福薄,當以死難著名;某人福壽,當以功名終。皆一一驗證。

實際上,曾國藩觀察人並不完全以貌取人,譬如羅澤南“貌素不揚,目又短視”,駱秉章“如鄉裏老儒,粥粥無能”,但他都能傾心結好,許為奇才。又如塔齊布,因為他出仕很早,穿草鞋,每朝認真練兵,便為曾國藩所賞識。後來全力保舉他,並且說:“塔齊布將來如打仗不力,臣甘同罪。”

所以說,曾國藩善於識拔人才,主要是因為他能觀人於微,並且積久而有經驗,故此,才有超越的知人之明了。他對於觀人的方法,“以有操守無官氣,多條理而少大言為主。”他最瞧不起的,是大言不慚的人。

據說,曾國藩為人威重,三角眼且有棱,在接見客人時,注視客人而不說話,往往看得人津脊汗背,悚然難持,由此斷人才情,百不爽一,實可稱歎。

根據人物心性才情的變化,曾國藩總結出評價人物的九大品質特征:“性之所盡,九質之征也。然則,平敗之質在於神,明暗之實在於精,勇怯之勢在於筋,強弱之植在於骨,躁靜之訣在於容,緩急之狀在於言。”也就是說,忠直奸邪的在於神正直明朗與否,智明愚暗的在於精;清爽明快與否,勇敢怯懦的在於筋勁健與否,堅強柔弱的在於骨強硬與否,沉浮靜躁的在於氣沉定與否。

曾國藩認為,神平則質平,神邪則質邪。

觀察一個人的“神”,可以見其忠奸賢肖,‘神’正其人正,‘神’邪其人奸。平常說的“人逢喜事精神爽”,是不分品質好壞而人所共有的精神狀態。這裏談及的‘神’與‘精神’一詞不完全一致,它發自於人心勝品質,集中體現在麵部,尤其是體現在兩隻眼睛裏,即曾國藩所說的“一身精神,俱乎兩目”。

如果一個人的“神”侵偏狹,“神”挫,其品格卑下,心環邪念,容易見異思遷,隨便放棄自己的道德情操趨利。這種人平常善於掩飾自己,往往在準備充分,形勢成熟後才顯出本性,而不會輕易發難,不打無準備的仗,是大奸大賊一類的人。這就是觀人要觀“神”的道理。

曾國藩認為:“誠仁,必有溫柔之色;誠勇,必有激奮之色;誠智,必有明達之色。”也就是觀臉色,“色”是一個人情緒的表現,“色”愉者其情歡,“色”沮者其情悲。也有不動聲色之人,需從其它角度來鑒別他們的情緒狀態。

一般來說,“色”的含義比較廣泛,它是一個人的氣質。個性、品格。學識、修養、閱曆、生活等因素的綜合表現,與膚色並無直接聯係。一般來講,仁善厚道之人,有溫和柔順之色,勇敢頑強之人,有激奇亢厲剛毅之色,容智慧哲之人,有明朗豁達之色。

曾國藩認為:“心質亮直,直儀勁固;心質休決,其儀進猛;心質平理,其儀安闌。”也就是說,觀察一個人的“儀”,能發現其素質好壞,修養高低。儀態端莊大方的,修養深厚,素質高;儀態邪頑、畏縮卑瑣的,修養淺薄,素質差。曾國藩說:“端莊厚重是貴相”。這是“儀”的一種表現。一般來說,耿介忠直的,儀態堅定端莊;果敢決斷的,儀態勇猛豪邁;坦蕩無私的,儀態安祥煙靜。環境的熏陶對“儀”的形成有極重要的影響,所謂的“居移氣,養移體”,就是此理。高貴環境中的人自有一種逼人的氣勢和儀態。這可作為識別人物的一個外部根據。

曾氏認為:“直容之動,矯嬌行行;休容之動,業業跪嗆;德容之動,頤顆印印。”也即觀察一個人的“容”,能發現其正邪與謹散。這裏的“容”應理解為“容止”,以示與前麵的“儀”相區分。一個人的內心活動,必然會在容止上有所表現,即便當事人極力掩飾,也如“羚羊掛角”,終有跡可尋。容止不正,其人必懷他念,這就需要考察這種人的真實動機和想法。容止正派,其人內心純粹,心無旁雜,不會輕易地“見利忘義”。一般而言,容止莊猛的,勇武剛健;容止沉穩的,則謹慎有節;容止聖端的,則肅敬威嚴。此即為觀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