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有兩個幫手,你為了他們,必定分心分神,這將導致你的出槍速度大大遲滯。”
“不錯,他們很討厭。”
“三,你怕死,你內心恐懼,你在想著怎麼逃跑,所以你不能集中全部的注意。”
“好死不如賴活嘛,你懂的。”
“四,你的左手本來是的主要武器,可是,你的老板這幾天臨時讓你保管這個箱子,箱子至少有七點五公斤,這會造成你左臂肌肉僵硬,大大影響你的出槍速度和你的槍法。”
“該死的箱子……你觀察得可夠細的。”
“五,你作為亡命徒,一定象一個口號所說的那樣,時刻準備著,所以你總是把彈匣壓得滿滿的,這樣就會造成彈匣裏的送彈彈簧疲勞,降低了你手槍的送彈速度。”
王君的嘴角抽搐了下。
“這麼說……這麼說,我真的不該來清河?”
“你說呢?”
向天亮很淡定。
他知道,王君在等待掏槍的機會。
他也在等待。
“向天亮,如果不是為了箱子裏的東西,你會不會來找我?”
“不知道,不找,知道了,不管天涯海角。”
“你還是警察?”
“臨時的。”
“他們不要你?”
“我不想幹。”
“為什麼?”
“當臨時工,殺人方便,比如說現在。”
王君沉默了一會。
“快槍對快槍。”
“誰快誰不死。”
突然,一陣風吹來。
帶著風聲。
一動不動的王君,左臂動了。
他以匪夷所所的速度,握槍、撥槍、舉槍……
槍響了。
“啪,啪。”
王君的機會選得恰到好處。
突如其來的風,能吹亂人的精氣神,會讓人分心。
可是,對麵的人是向天亮。
就在風吹之時,向天亮的右耳朵,短暫的抖了一下。
向天亮想都沒想,毫不猶豫的伸手掏槍。
右耳朵,在幫助向天亮料敵機先。
所以,王君很快,向天亮更快。
是兩聲槍響。
一槍是向天亮開的,一槍是王君開的。
槍響之後。
向天亮和王君兩個人的身體,都微微的晃了一下。
左手上的槍,都掉到了地上。
兩個人的左臂,都測出了血花。
白色的襯衣,頓時印上了絢麗的圖案。
向天亮淡淡的一笑,“夠快的”
王君慘然笑道:“你,比我更快。”
“我也比你更準。”向天亮還是笑。
王君道:“是的,你其實隻擦破了點皮。”
“我打中的是你的動脈,你失血的速度,將比我快上十倍以上。”
“那你為什麼要丟掉槍?”
向天亮笑道:“你的槍法不錯,我先打中了你,你居然還能擊中我,所以,我很佩服你的槍法。”
“再給我一次機會?”王君問道。
“對,給你右手一次機會。”
“哈哈……”
王君突然大笑起來。
“向天亮,你輸了。”
話音未落,王君右手上就有了槍。
原來,他改了他以前的習慣,沒有將槍放在褲袋裏,而是和另一支槍一樣,同樣插在胸前腰間,同樣的開著保險。
“啪,啪。”
王君的槍響了。
但是,又是兩聲槍響。
王君的臉色慘白起來,他好生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