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屆、十三屆中央委員,十三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十三屆四中全會增選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
朱?基,生於1928年10月,湖南長沙人,1949年10月入黨,1948年12月參加工作,清華大學電機係電機製造專業畢業,高級工程師。1947年至1951年,在清華大學電機係電機製造專業學習並參加“新民主主義青年聯盟”。1951年至1952年,任東北工業部計劃處生產計劃室副主任。1952年至1958年,任國家計委燃動局、綜合局組長,國家計委主任辦公室副處長,國家計委機械局綜合處副處長。1958年至1969年,任國家計委幹部業餘學校教員、國民經濟綜合局工程師。1970年至1975年,下放國家計委“五七”幹校勞動。1975年至1979年,任石油工業部管道局電力通訊工程公司辦公室副主任、副主任工程師,中國社會科學院工業經濟研究所室主任。1979年至1982年,任國家經委燃動局處長、綜合局副局長。1982年至1983年,任國家經委技改局局長,國家經委委員。1983年至1985年,任國家經委副主任、黨組成員。1985年至1987年,任國家經委副主任、黨組副書記。1987年至1991年,任中共上海市委副書記、上海市市長、市委書記。1991年起,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務院生產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兼國務院經濟貿易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第十三屆中央候補委員。
劉華清,生於1916年10月,湖北大悟人,1929年10月入團,1935年10月轉黨,1929年10月參加工作,1930年12月入伍,蘇聯海軍指揮學院海軍指揮專業畢業,上將軍銜。1929年至1934年,任湖北黃安縣二程區劉家院子村共青團支部書記、少共二程區委組織委員、區委書記兼少先隊總隊長、遊擊中隊長,陂安南縣塔爾崗少共區委書記、八裏灣區委書記,陂安南縣軍區指揮部少共團委書記,紅安中心縣軍區指揮部團委書記,鄂東北道委會秘書,鄂東北遊擊總司令部交通隊指導員、參謀、秘書、秘書科科長。1934年至1937年,任紅二十五軍政治部組織、宣傳、文印科科長,紅十五軍團政治部敵工部科長,紅七十八師政治部宣傳科長,紅三十一軍司令部機要科科長,作戰科副科長,紅三十一軍幹部大隊長兼政委。1937年至1941年,任八路軍一二九師司令部秘書主任、師政治部宣教科科長、師供給部政治部主任。1941年至1945年,任冀南軍區政治部組織部副部長、部長,平原軍區政治部組織部部長,冀魯豫六分區副政委,冀南軍區第七支隊政委。1945年至1949年,任第二野戰軍二縱隊六旅政委,二野三兵團十一軍政治部主任。1949年至1951年,任二野軍政大學政治部副主任、校黨委書記,西南軍區軍政大學政治部主任,西南軍區第二高級步校政治部主任。1951年至1954年,任二野十軍副政委,第一海軍學校副校長兼副政委。1954年至1958年,赴蘇聯海軍指揮學院海軍指揮專業學習。1958年至1965年,任海軍旅順基地第一副司令員兼參謀長,海軍北海艦隊副司令員兼旅順基地司令員,國防部第七研究院院長。1965年至1966年,任六機部副部長、部黨委常委兼第七研究院院長。1966年至1975年,任國防科委副主任,海軍副參謀長。1975年至1979年,任中國科學院黨的核心領導小組成員,國防科委副主任。1979年至1982年,任解放軍總參謀長助理、副總參謀長。1982年至1987年,任海軍司令員,海軍黨委副書記,中共中央委員,中顧委委員。1987年起,任中顧委委員,中央軍委委員、副秘書長,中央軍委副主席。
第十二屆中央委員,1985年全國黨代表會議上當選為中顧委委員,十三大當選為中顧委委員,十三屆五中全會增選為中央軍委副主席。
胡錦濤,生於1942年12月,安徽績溪人,1964年4月入黨,1965年7月參加工作,清華大學水利工程係河川樞紐電站專業畢業,工程師。1959年至1964年,在清華大學水利工程係學習,並任政治輔導員。1965年至1968年,在清華大學水利工程係參加科研工作,並任政治輔導員(“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終止)。1968年至1969年,在水電部劉家峽工程局房建隊勞動。1969年至1974年,任水電部第四工程局八一三分局技術員、秘書、機關黨總支副書記。1974年至1975年,任甘肅省建委秘書。1975年至1980年,任甘肅省建委設計管理處副處長。1980年至1982年,任甘肅省建委副主任,共青團甘肅省委書記。1982年至1985年,任共青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全國青聯主席,共青團中央第一書記,六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1985年至1988年,任中共貴州省委書記,六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1988年起任西藏自治區黨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