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國旗法》與國旗護衛隊(1 / 2)

隨著“國旗班”知名度的越來越高,這個具有特殊象征意義的優秀群體受到世人越來越多的關注和矚目。

時間進入九十年代,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騰飛,國際地位更加日益提高。

一天,一個上海的工程師來天安門看完升旗儀式後,當場表達了自己的一些想法。他認為,以我們國家現有的綜合國力和世界地位,應該把代表國家形象的天安門廣場上的升旗儀式搞得再隆重一些。他還認為,與建國初期相比,天安門廣場及長安街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先後修建了雄偉的人民大會堂、中國革命博物館和毛主席紀念堂。相比之下,原有的旗杆和國旗基座也就與周邊環境不成比例,應該修建新的旗杆和基座。這個具有強烈愛國之心的工程師提出了許多具體的改進設想。

其實,這位上海工程師的想法,也正是武警部隊各級領導和“國旗班”戰士的共同心願。

早在1987年,大家就提出改建廣場旗杆和基座的建議。但由於天安門廣場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這件事一直懸而未決。1988年,“國旗班”副班長孫會軍又對升旗儀式提出了一個新的設想。他建議三人升旗小組中擎旗手兩側的護旗手由腰間佩戴手槍改為懷抱衝鋒槍。1990年,已經升任為副大隊長的原“國旗班”第一任班長董立敢也提出了要擴大國旗升降儀式的設想。

真正促使這件事情發生質變的起因是因為一封信。這是一封由江蘇省的一位叫李玉坤的人大代表寫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信。李玉坤在這封信裏闡述了國旗對於一個國家的意義,詳盡地描述了他對該進天安門廣場升旗儀式的一些設想,同時也對廣場上旗杆及基座急需改建的客觀情況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李玉坤之所以對國旗的事情這麼關注,其間還隱藏著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

當年的各大報紙都曾經刊登過這則故事:

1985年6月,李玉坤在中央工藝美術學院進修時的老師,美籍華人羅斯·卡爾女士身患癌症。她在生命的最後一段日子裏,帶著三個已經加入美國國籍的子女回祖國觀光。他們在古城江蘇如皋住了一周。臨回美國之前,羅斯·卡爾女士一心想找一份珍貴的禮物送給子女做永久紀念。這位身居異國的炎黃子孫為子女選中的禮物是代表我們偉大祖國的國旗——五星紅旗。

但遺憾的是羅斯·卡爾跑了十多家商店,卻沒有找到一個有五星紅旗的地方。後來在李玉坤的陪同下,他們終於在一家小商店裏找到了三麵小國旗。如願以償的羅斯·卡爾手捧國旗,熱淚盈眶,吻了又吻,然後鄭重地將紅旗交給三個子女。她再三囑咐三個子女:“這是媽媽送給你們最珍貴的禮物。你們一定要牢牢記住,你們永遠是炎黃子孫,這國旗就是中國的象征!”

見此情景,李玉坤感慨萬千,情不自禁地流下熱淚。

後來,擔任如皋市絲毯總廠總工藝師的他到美國考察。考察期間,他看到美國大街小巷、城市鄉村,到處都插著美國的星條國旗。

李玉坤在信中寫道:“與之產生強烈對比的是,那年國慶節,我帶著孩子跑遍了整個如皋城,也沒看到一麵懸掛著的五星紅旗,這實在是令我感到不安。”

於是,李玉坤提筆疾書,就天安門廣場升旗儀式及全國範圍內懸掛國旗等問題寫出一份議案。

李玉坤的信引起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不久,他就收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寄來的信函,信裏還附著國務院有關部門向中央領導請示製定國旗法的報告。

回信充分肯定了李玉坤議案的重要性。

信中寫著:“據我們調查,世界各國對象征國家的國旗、國徽、國歌,都製定了相應的法律法規,而我國至今還沒有懸掛國旗的法律依據,因此製定這方麵的法規刻不容緩。建議由國務院會同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草擬懸掛國旗的法律或辦法。”

1990年6月28日。全國人民久已盼望的《國旗法》正式頒布。同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李玉坤的名字從此就與《國旗法》緊密地聯係在了一起。

《國旗法》頒布之後,自然加快了天安門廣場升旗儀式改革的步伐。在北京市委、市政府和武警北京總隊的共同努力下,有關部門批準1991年2月23日開始改建國旗旗杆和基座。

在國旗旗杆和基座的改建問題上,有一個人不得不提,那就是時任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天安門管理委員會主任的楊登彥。整個改建過程中,楊登彥起到了有力的協調作用。

社會各界人士也對改建國旗旗杆和基座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和關注。首都鋼鐵廠踴躍請纓,主動包攬了旗杆及基座的修建任務。從原材料到施工,一切都是無償的。一流的材質,一流的工藝。所有這些,體現出的是廣大人民群眾對國旗乃至對我們偉大祖國的無限敬仰和熱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