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6章 努力經營成為最後的贏家(1)(1 / 3)

當生意談到最後階段,你更應該小心謹慎。不僅要讓對方與你簽字成交,還要提高警惕,注重客戶信用度的調查,防止自己上當受騙,帶來不必要的損失。同時,把東西賣出去並不是結束,能成功地把貨款要回來才是贏家,掌握一定的追款技巧,你才能在結款不利時應對有術。

把握簽單的最佳時機

傳說南朝梁代有一個畫家在牆上畫了四條龍,沒有眼睛,後來在別人的要求下給其中兩條龍點上了眼睛,結果這兩條龍就飛上天了。做生意也一樣,當你在充足準備的前提下與客戶接近,向他闡述了較詳細的產品介紹或服務,並較好地回答了有關問題的時候,就應該想到整個推銷的目標是簽單——讓龍飛上天。那麼該怎樣來點這個“龍的眼睛”呢?

釣魚的人都知道,當浮漂開始浮動時,雖然知道魚兒已經上鉤,卻不能把釣竿提上來,必須等到浮漂停止浮動,而且浮漂一次、二次、三次地被拉到水麵下時才可提起竿來,不能太早,也不能太遲,否則魚就逃掉了。

在商場上,談生意就如畫龍點睛與釣魚把握提竿時機一樣,談生意一定要把握簽約時機,錯過時機,生意就很可能泡湯,所以一定要在關鍵的時刻去成交。

如何把握簽約成交的時機,各行各業不盡相同,但大體上有如下幾個要點:

頻頻詢問的時候——當客戶頻頻詢問商品性能、用法等情況時,就是被引發購買欲的征兆。

請坐下來談的時候——如果客戶把你從門廳請進客廳,便可能是對商品產生強烈興趣的表示。

開始談到價錢的時候——一對情侶交往一段時間覺得愛慕、誌趣相投,就會談到婚嫁,便是結婚的前奏。同樣,如果客戶談到價錢、付款方式等,便證明他已經很現實地考慮到購買問題了,可以視之為成交的前奏。

客戶的表情、態度開始變化的時候——比如客戶忽而陷入沉思,忽而表情開朗,屈身俯視商品簡介、說明,而且邊看邊屈指而數,口中念念有詞……這些都表明對方已在認真、仔細、全麵地考慮購買問題了。

問到售後服務的時候——便是可以嚐試簽約的時機。

生意談到上述最後一階段,便可以趁勢把話轉到成交簽約的問題上去。

就是在這個時機也要運用技巧,即讓對方感覺“我已經買下了”。比如說:“我想你已經沒什麼問題了,對吧?好,這是購買契約,請在這兒簽字蓋章吧。”而如果對方說:“不,等一下。”那麼你應該說:“哦,是不是我的說明還有不清楚的地方?”總之,要始終把客戶誘導到決定購買的意向上去。不管對方如何反應,都要準備妥善的應付言辭,而且言辭一定要得體、巧妙。如果說出“難道你不買嗎?”之類的話,那就愚不可及了。

可以說,促成生意的關鍵在於客戶的決策,無論你怎樣精明也不可能代簽,因而重要的是在於你協助客戶做出決策。一旦有成交的時機,就趁機作好簽單準備,諸如填寫好客戶的姓名、感興趣的產品等。這樣,客戶就會在緊張的氣氛中感到推銷人與自己正做一件對其有利的事。除此之外,你要利用人都存有占到便宜而沾沾自喜的心態,在關鍵時候“適當優惠”,這是你促成交易的另一種高明的方法。起初,要適當地留有餘地,即妥協的空間,然後,在進入談判的時候,就會得心應手了。這就是適當優惠。

防備常見的詐騙手段

生意場上,什麼樣的人都有。你要保護好自己的生意,就要對各種詐騙行為多加小心。

你首先要防備的是合同詐騙。

合同,又叫契約,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合同一旦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人們經濟交往自然變得穩妥可靠。但是,合同是由人來訂立的,有的騙子往往把這個最安全的契約變成最危險的陷阱,他們精心編織著一個又一個的圈套,使大批企業和個人債台高築,甚至瀕於破產。尤其在商品購銷合同和產品加工供貨合同中利用合同進行詐騙的現象最多。常見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六種:

手段一:以訂金為目標,利用兩個合同的主副關係,迫使對方違約,“沒收”訂金。

比如合同上規定:某月以前雙方在江西交貨付款。但江西的地理範圍很大,究竟在江西何處進行交易,則不夠明確。這樣的合同是無法履行的。為了彌補這種漏洞,就需要再訂立一份細則性的副件,加以完善和解釋,這個副件就是所謂的副合同,前一個即主合同,實際執行以副合同為準。針對這一情況,那些根本無力也無意履行合同的騙子,就故意在主副合同之間製造矛盾。這樣,當一方按照執行合同(副合同)的規定履行合同時,騙子就以不符合主合同的原則為由,宣布合同無效,從而“沒收”在簽約時得到的訂金。

手段二:利用合同和圖紙上規格的矛盾進行欺詐。

在簽訂產品加工合同時,最值得注意的就是應使合同上產品的規格與加工圖紙上的規格一致。騙子往往在廠方代表未覺察的情況下,故意與廠家訂立與圖紙要求不符的合同;或者利用簽約時廠家因大意或缺乏常識而沒有在合同與圖紙上蓋上騎縫章的漏洞,偷換加工圖紙,使合同上所規定的產品計算單位、精度要求與圖紙相應的標準產生矛盾,以此為借口詐取合同款、違約金及賠償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