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2章 重視契約才有生意(2)(1 / 3)

有一位出口商與猶太商人簽訂了1萬箱蘑菇罐頭合同,合同規定為:“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出口商在出貨時,卻裝運了1萬箱150克的蘑菇罐頭。貨物的重量雖然比合同多了50%,但猶太商人拒絕收貨。出口商甚至同意超出合同重量不收錢,而猶太商人仍不同意,並要求索賠。出口商無可奈何,賠了猶太商人的全部損失,還要把貨物另做處理。

猶太商人看似不通情理,但事實並不那麼簡單。首先因為猶太人極為注重合同,猶太人可以說是“契約之民”。猶太人生意經的精髓在於合同。他們一旦簽訂合同,不管發生任何困難,也絕不毀約。當然他們也要求簽約對方嚴格履行合同,不容許對合同不嚴謹和寬容。相反,誰不履行合同,就會被認為違反了神意,猶太人絕不會允許的,一定會嚴格追究責任,不留情地提出索賠要求。

《聖經》分為舊約全書和新約全書,把《聖經》稱為舊約,是因為猶太人把舊約視為上帝與以色列人簽訂的契約。認為人之所以存在,是因為與神簽訂了合約所致。故而,猶太人被稱為“契約之民”。契約之民把合約引進了生意之中,並且認為合約是生意精髓,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所以,猶太人一旦與對方談判成功,達成一致意見的協議,不管是口頭協議還是文字協議,他們都認為這是與神簽訂的協議。在執行期間,無論發生任何困難,他們也不毀約。同時,他們也要求簽約對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

談判中簽訂合約,雙方都要目標明確,語意表達準確無誤,不允許有任何模棱兩可的東西混藏其中。此後,雙方必須遵照合同,絕對不可以毀約。

猶太人就是這樣,在執行合同上嚴於律己,也嚴於律人,把別人和自己一樣看待。若對方不嚴格履行合約,猶太人必會嚴加追究,毫不留情地要求賠償損失。

在商業往來或發展中,其前提是彼此的安全感。要建立這種安全感,需要交往雙方都信守所訂合同,謹守規律。但他們卻常在不改變合同的前提下,巧妙地變通合同為自己所用。因為在猶太人看來,在商場上的關鍵問題不在於道德不道德,而在於合法不合法,守約不守約。

違約就會遭到懲罰

想博得猶太人的信任,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遵守契約。無論發生了什麼突變,無論在什麼樣的特殊環境之下,都要不遺餘力地遵守契約。

《塔木德》裏有一個故事說明了猶太人對違反契約的人的態度。

在很久以前,有一家人外出旅行。途中,這家人的女兒出去散步卻迷了路,正當她口渴的時候,她發現了一口水井。

沒有別的工具,她隻好攀援吊桶,去井裏喝水。喝完水後,卻怎麼也上不來。此時恰好有個男青年路過此地,聽到哭喊的聲音,便將姑娘救了上來。這個姑娘為了報答他的救命之恩,就與他私定了終身。

兩人訂下婚約後,正找不到合適的證婚人,恰好見到一隻黃鼠狼。於是,黃鼠狼和那口水井就成了他們的證婚人。

兩人就此分別。

若幹年以後,姑娘仍然癡心地等待自己未婚夫的歸來。不料。那個負心人已在他鄉結了婚,生了孩子,早把山盟海誓的婚約忘了。

再說那個男人,他的妻子給他生了兩個孩子,而他們的兩個孩子一個一天在外玩耍被一隻黃鼠狼咬死了;另一個在井邊玩耍的時候掉進井裏淹死了。

這時候,男青年才想起了他和姑娘的婚約以及作證的黃鼠狼和水井。於是,他就和妻子離了婚,終於回到那個忠貞不渝的姑娘身旁。

這個故事就是猶太人告訴違約者應得的下場,任何人都不得違約,否則,就一定會遭受上帝的嚴厲懲罰。

不允許隨便踐踏規則

商人和國家是有規則的,國家提供了經營的條件和管理的責任,那責任的另一方商人就應該履行對國家和社會的責任——交納賦稅。如果大家都不遵守這樣的規則,那麼這個國家就不會存在。

猶太人特別講究規則和契約,他們認為契約是人能夠存在的理由和根據。他們做事情也就形成了這樣的習慣,無論是什麼事情有了契約,形成了規則,他們就覺得十分地放心、保險,倘若沒有形成合同,也沒有規則,那樣即使條件再優惠,他們也絕對不會做的。

一個寒冷的冬天,一大早牛奶店就排起了長龍一樣的隊伍,他們都要購買熱的鮮牛奶。大家都在等候按次序購買的時候,邁克來了。他一來就擠進了隊伍。排在最後麵的猶太青年約翰覺得不可容忍,於是想搞個小惡作劇。於是他跑了過去,突然一把拉下邁克的帽子,然後又回到自己原來的位置,他把胳膊放在身後,高舉起帽子,笑嘻嘻地對邁克喊:“夥計,你的帽子都在排隊,你還不來排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