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5章 對利潤要斤斤計較(1)(1 / 3)

為了贏大利,甘願做最小

韋爾在1981年6月做了一件出人意料的大事情,他把自己辛辛苦苦花費了20年時間創建的希爾森公司出售給擁有資本雄厚的美國捷運公司。美國捷運公司是一家大公司,經營著全國的信用卡、旅遊支票和銀行等業務,但韋爾的希爾森公司發展前景很好,而且韋爾合並到美國捷運公司並未引起公司的足夠重視。因此,許多人認為韋爾這次賠了進去。

然而不久,人們就不得不歎服韋爾的英明。現在韋爾在捷運公司的職位隻在董事長和總裁之下,他的股份總額有2700萬美元,個人年收入高達190萬美元。

當然,韋爾為發展捷運公司也是兢兢業業,在他的一手策劃下,捷運公司用5.5億美元買進了南美貿易發展銀行所屬的外國銀行機構,這家銀行經營外彙、通貨市場、珠寶貿易、銀行業務等。這樁大生意的成交不僅是韋爾津津樂道的一件值得自豪的事,而且使韋爾在捷運公司身價百倍,成為華爾街的熱門人物。

由於公司董事長常要外出應酬,所以美國捷運公司的實權掌握在韋爾手中。在韋爾的領導下,公司各部門齊心協力,互助配合,使捷運公司的利潤不斷增加。韋爾管理公司有方,突出的一點是善於協調上下級的關係。他常說:“領導的責任在於給下級鼓勁。當然,辦法很多,但是我善於和下級融洽相處,不時傾聽他們的呼聲。同樣道理,下級有責任發表意見,不讓問題愈積愈多,最終不可收拾。當領導的要當機立斷,不能含含糊糊,使下級無所適從,或讓有些人鑽了空子。”

韋爾的成功有許多因素,例如好勝心強烈,非常自信等,然而最重要的一條卻是:他知道在什麼時候做什麼事,能夠果斷地抓住機會,敢想敢做——創業之初,對於合並與否,他果斷地拍板;後來,他吃小虧獲大利,與捷運公司合並,並在不久後成為該公司第二號實權人物。可以說,是韋爾的膽識與果斷照亮了他不凡的未來。

做種子的小麥不可食用

種子是用來交換金秋的,因此,種子是不可食用的。可以將小麥借給佃戶做種子,但做種子的小麥不可食用。

這一箴言在猶太人中間已經盛傳了幾千年。它的意思是說:本錢是用來賺更多的錢的,它的所有者必須小心經營,不可把它揮霍掉。

更進一步說,這句話還包括“不可把錢存進銀行,指望它給人帶來利息”、“不可把錢轉借給他人,指望它給人帶來好處”等意思。

猶太人對這句話的理解非常深刻。

他們認為,把小麥借給佃戶做播種之用,至少還有歸還的可能;把做種子的小麥磨成粉,做成麵包果腹,就是純粹的消費行為——吃完以後隻好再去借,借麥者這樣就會陷入越來越窮的境地,而出借者的利益也會受到損害,這種賬就及可能成為呆死賬。

對“可以將小麥借給佃戶做種子,但做種子的小麥不可食用”他們是有如下的詮釋:

消費借貸、生產借貸都可能有因資本的流通不暢而出現無法回收借貸物的情況。正因為這樣,商人們就有必要考慮好資本的運作,使從商者和消費者都擁有可供順利運作的資本。

猶太人認為,商人充分考慮好順利回收資本的環境和條件,考慮好如何製訂合理的價格,考慮好如何提供合乎消費者要求的商品和令消費者滿意的服務,這是使經濟活動中貸款或貨款順利支付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