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去追她?”我愕然問道。
小相苦笑道:“這兩年她為了我已經吃了很多苦,我不能再強求她繼續為我付出。”
“我可被你們弄糊塗了,這兩年她天天盼望你的出現,剛才知道我要來見你,她不知道有多緊張。可是你隻說一句話,她馬上就翻臉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啊?”我不解問道。
“就是因為她仍深愛我,所以當她知道我心裏已經沒有她,她才會這麼生氣……或者說,是絕望。”他苦笑解釋,“剛才她一聲不吭,是在等我先開口,她想知道我是否還是兩年前那個她深愛的男人。或者說,她想知道我是否仍值得她去愛。”
“哈,她把這兩年的四年全都寄托在這一刻,可你這臭小子一開口卻隻提見華,也難怪她會甩你一巴掌。”我已明白剛才的一幕是怎麼回事,但另一個問題亦隨之而來,繼續問道,“既然你知道她會生氣,那你還要把她氣走?”
“兄弟,愛不代表占有,有時候必須懂得放手。”他攬住我的肩膀,“你認為跟著一個一聲不吭便失蹤兩年的男人會有幸福嗎?我愛她,所以我不想她繼續跟著我受苦。”
“這麼說,你還想繼續現在這種生活?你要知道,現在已經沒人替你照顧見華了。不過,如果有需要的話,我可以接見華到警員宿舍住。”我給他遞了根煙。
“已經戒了。”他把煙推回,“我可不放心把妹妹交給一個閑來沒事、喜歡以毛手毛腳來活躍氣氛的金魚佬。等我把事情辦好後,就會跟見華一起生活,戒煙就是為了不影響她的健康。”
(“金魚佬”即怪叔叔,粵語方言,多指有戀童癖或露體癖的中老年男性。典故源自香港一件案件:某種中年男子出於誘拐的目的,在天台上養了些金魚,並對一些小女孩說:“小妹妹,叔叔帶你去看金魚好不好呀?”
將對方誘騙到天台上後便伺機侵犯。此案被揭發後,“金魚佬”便成了怪叔叔的別稱。)
“這話要是讓悅桐聽見愛你,她肯定後悔沒多甩你幾巴掌。之前她不知花了多少心思也沒能讓你戒煙,現在你卻為了見華戒掉。”
“敘舊就此打住吧,我讓你過來是有件事要你幫忙。”他將背上的大盒子取下,交到我手上。
盒子是木製的,長一米有餘,寬二十多厘米。背後有一根背帶,能方便背起來,不過捧在手裏有點兒沉重。我呆望著手中的盒子,不明就裏地問道:“這是什麼?”
他答道:“是古劍坤闔跟仁孝。”
我先是一愣,隨即將盒子打開,裏麵的確有兩把古劍,其中一把是兩年前失竊的坤闔,另一把是斷開兩截兒的仁孝。
“你給我幹嗎?它們可是你的犯罪證據呢!”我驚愕道。
他笑道:“犯罪證據?有趣,你能告訴我是怎麼回事嗎?”
我把坤闔失竊、雨欽目擊他帶著半截兒仁孝離開防空洞、在吳威夫婦遭到縱火的住所中發現他的打火機,以及在王誌均家中發現他的指紋等事逐一道出,並告知警方懷疑他跟這些案件有關。
“嗯,坤闔是我偷的,仁孝也是我拿的,但警方拿不出證據證明我犯罪,充其量隻能說我玩忽職守。至於打火機……”他說著從口袋裏掏出一個打火機遞到我手上,“雖然我已經戒煙,但還是一直待在身上,在火災現場找到的那個大概是文福偽造的。”
我拿著打火機仔細觀察,跟文福給我看的照片相比,手中這個顏色要暗黃一些,明顯是因為使用時間較長的緣故。也就是說,眼前這個才是真品。
“那指紋又是怎麼回事?”我實在想不通他的指紋為何會出現在凶案現場。
他語重心長地答道:“阿慕呀,你得多注意這個社會的變化。在這個科技日新月異的時代,經驗有時候會等同於偏見。現在有一種玩意兒叫‘指紋套’,能複製指紋。一些經常遲到早退的人,會用這玩意兒來混過指紋考勤機。當然,若有意陷害他人,也可能用來在凶案現場留下指紋。”
“有你在真好,很多我怎麼向也想不通的問題,對你來說隻是小菜一碟。”我向他豎起大拇指,“不過,你把這兩把古劍給我幹什麼呢?”
“為了見華。”他的神清突然變得憂鬱起來,“文福把見華抓去了,要我用這兩把古劍將她贖回來。”他把一部手機交到我手上,“我約你出來,是想你替我走一趟,這部手機裏有文福的號碼。”
我看著手機及劍盒,遲疑片刻才答道:“你讓我辦的事,我從來沒有推辭,但這可是關乎見華安危的事情,你就能放下不管嗎?”
“正因為關乎見華的安危,所以隻有交給最值得信任的兄弟,我才能安心。”他看了看手表又道,“時間已經差不多,我還有事要辦,得先走一步。”“你這樣就走了?”我慌忙抓住他,“老大正準備通緝你,我想你還是先跟我回去把事情解釋一下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