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齊六(1 / 3)

齊負郭之民有孤狐咺者

齊負郭之民有孤狐咺者,正議閔王,斮之檀衢,百姓不附。齊孫室者陳舉直言,殺之東閭,宗族離心。司馬穰苴為政者也,殺之,大臣不親。以故燕舉並,使昌國君將而擊之。齊使向子將而應之。齊軍破,向子以輿一乘亡。達子收餘卒,複振,與燕戰,求所以償者,閔王不肯與,軍破走。

王奔莒,淖齒是之曰:“夫千乘、博昌之間,反數百裏,雨血沾衣,王知之乎?”王曰:“不致。”“嬴、博之間,地坼至泉,王知之乎?”王曰:“不知。”“人有當闕而哭者,求之則不得,去之則聞其聲,王知之乎?”王曰:“不知。”淖齒曰:“天雨血沾衣者,天以告也;地坼至泉者,地以告也;人有當闕而少者,人以告也。天地人皆以告矣,而王不知戒焉,何得無誅乎?”於是殺閔王於鼓裏。

太子乃解衣免服,逃太史之家為溉園。君王後,太史氏女,知其貴人,善事之,田單以即墨之城,破亡餘卒,破燕兵,紿騎劫,遂以複齊,遂迎太子於莒,立之以為王。襄王即位,君王後以為後,生齊王建。

王孫賈年十五事閔王

王孫賈年十五,事閔王。王出走,失王之處。其母曰:“女朝出而晚來,則吾倚門而望;女睦出而不還,則吾倚閭而望。女今事王,王出走,女不知其處,女尚何歸?”王孫賈乃入市中,曰:“淖齒亂七國,殺閔王,欲與我誅者,袒右!”市人從者四百人,與之誅淖齒,刺而殺之。

燕攻齊取七十餘城

燕攻齊,取七十餘城,唯莒、即墨不下。齊田單以即墨破燕,殺騎劫。初燕將攻下聊城,入或讒之。燕將懼誅,遂保守聊城,不敢歸。田單攻之歲餘,士卒多死,而聊城不下。

魯連乃書,約之矢以射城中,遺燕將曰:“吾聞之,智者不倍時而棄利,勇士不怯死而滅名,忠臣不先身而後君。今公行一朝之忿,不顧燕王之無臣,非忠也;殺身亡聊城,而威不信於齊,非勇也;功廢名滅,後世無稱,非知也。故知者不再計,勇士不怯死。今死生榮辱,尊卑貴賤,此其一時也。願公之詳計而無與俗同也。且楚攻南陽,魏攻平陸,齊無南麵之心,以為亡南陽之害,不若得濟北之利,故定計而堅守之。今秦人下兵,魏不敢東麵,橫秦之勢合,則楚國之形危。且棄南陽,斷右壤,存濟北,計必為之。今楚、魏交退,燕救不至,齊無天下之規,與聊城共據期年之弊,即臣見公之不能得也。齊必決之於聊城,公無再計。彼燕國大亂,君臣過計,上下迷惑,栗腹以百萬之眾,五折於外,萬乘之國,被圍於趙,壤削主困,為天下戮,公聞之乎?”今燕王方寒心獨立,大臣不足恃,國弊禍多,民心無所歸。今公又以弊聊之民,距全齊之兵,期年不解,是墨翟之守也;食人炊骨,士文件北之心,是孫臏、吳起之兵也。能以見於天下矣!

“故為公計者,不如罷兵休士,全車甲,歸報燕王,燕王必喜。士民見公,如見父母,交遊攘臂而議於世,工業可明矣。上輔孤主,以製群臣;下養百姓,以資說士。矯國革俗於天下,功名可立也。意者,亦捐燕棄世,東遊於齊乎?請裂地定封,富比陶、衛,世世稱孤寡,與齊久存,此亦一計也。二者顯名厚實也,願公熟計而審處一也。

“且吾聞,效小節者不能行大威,惡小恥者不能立榮名。昔管仲射桓公中鉤,篡也;遺公子糾而不能死,怯也;束縛桎梏,辱身也。此三行者,鄉裏不通也,世主不臣也。使管仲終窮抑,幽囚而不出,慚恥而不見,窮年沒壽,不免為辱人賤行矣。然而管子並三行之過,據七國之政,一匡天下,九合諸侯,為五伯首,名高天下,光燭鄰國。睬沫為魯君將,三戰三北,而喪地千裏。使曹子之足不離陳,計不顧後,出必死而不生,則不免為敗軍禽將。曹子以敗軍禽將,非勇也;功廢名滅,後世無稱,非知也。故去三北之恥,退而與魯君計也,曹子以為遭。齊桓公有天下,朝諸侯。曹子以一劍之任,劫桓公於壇位之上,顏色不變,而辭耆不悖。三戰之所喪,一朝而反之,天下振動驚駭,魏信吳、楚,傳名後世。若此二公者,非不能行小節,死小恥也,以為殺身絕世,功名不立,非知也。故去忿恚之心,而成重申之名;除感忿之恥,而立累世之功。故業與三王爭流,名與天壤相敝也。公其圖之!”